全文/陈菊向全体国人报告:宪改完成废除监察院后会光荣离开
▲陈菊离开立法院。(图/读者提供)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14日审查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蓝绿党团皆发起甲级动员应战,国民党团占领议场主席台,使临时会迟迟无法召开,让原本于上午7时进入立院的陈菊,选择在11时28分离开立院。随后,陈菊于脸书上发表长文,将原本预计在立院报告的全文,直接向全体国人与网友们报告她的想法与主张。
【陈菊脸书全文如下】
今天非常遗憾,没有机会在国会殿堂向大家说明,因此仅在脸书上向国人们报告。
自从接受总统的提名后,我一直期许自己能成功扮演最后一任监察院长的角色。在修宪通过后,确保监察权顺利换轨,国家人权机构能够延续。在宪改工程完成后,业务还在,同仁还在,只有一生为人权奋斗的民主老兵,会完成最后的任务,光荣离开。
这段时间来,我始终期盼能够在国会殿堂上,与朝野党团就监察院和国家人权委员会未来的工作规划,乃至监察院的存废,进行沟通讨论,并且直接清楚地回应在野党对我的种种质疑。
然而,我相信每一位国人都清楚看见,在野党不仅不愿意理性行使人事同意权,更不愿意当面与我将他们所质疑的种种说清楚讲明白——即使他们口口声声要我出来面对。
我对我的理念、我的清白,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无奈在野党只有不停地片面抹黑指控,用非理性的手法阻止我走上备询台向朝野立委及全体国人说明。
因此,我只能在此,将原先预计在立法院报告的全文,直接向全体国人同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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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同意权审查报告全文》主席、各位委员。首先,对大院为监察院院长及监察委员被提名人选召开审查会,行使宪法所赋予之同意权,本人表达由衷感谢。本人也深感荣幸能有机会对大院说明未来监察院及国家人权委员会推动善治与人权保障的工作,请各位委员不吝指教。
一、出身农家,追求民主自由人权
本人是台湾农民的女儿,出身宜兰三星,从19岁投入民主运动、从事人权工作,至今已经五十年,见证台湾从威权走向民主的艰辛历程。我曾被军事法庭以唯一死刑起诉,也坐过六年半的黑牢,在从事反对运动的过程中,不仅致力于救援政治犯,也积极协助许多处境艰难的家属;在我走入政府体制后,弱势优先、关怀弱势更是制定各项政策时一贯坚持的信念。
捍卫人权是我一生所系,50年来,我从未忘记。在美丽岛事件后,我继续从事人权工作,任职台湾人权促进会超过十年,在1988 年受德国维萨克总统邀请参加「世界人权宣言四十周年」活动,1993 年获联合国邀请参加世界人权会议,为台湾人权发声。
1994年到2000年,我先后担任国大代表、台北、高雄的社会局长,从街头走入体制,因为长期为弱势争取权益,我深刻明白弱势的声音幽微细小,因此,我以促进并保护人权为目标,推动各项社会福利政策。
2000年我担任劳委会主委。在将近六年的任期内,捍卫过去常被忽视的劳动人权,完成许多重要的法案及政策,包括性别工作平等法、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大量劳工解雇保护法等等重大保障劳工权益的法案,过去劳退旧制有百分之九十的劳工领不到退休金,使街头抗争不断,我们建立了年资可携的劳退新制,同时也修改劳保条例,确保劳工的劳保年资得以接续。这是台湾劳动人权的重大发展,保障并促进每一位劳工的权益。
2006年底我当选高雄市长,以近十二年的任期全力建设高雄成为安居乐业、多元文化、保障人权的幸福城市。我们成立高雄第一个人权委员会,更率全国之先,首创同性伴侣的户政注记制度,核发「同性伴侣证」, 使每个多元个体都能在人权城市高雄得到尊重,真正落实「相爱是人权」。
过去两年,我担任总统府秘书长,依然关注人权的促进与深化,我协助促成婚姻平权法案通过,也参与政治档案解密,让许多尘封档案一一揭露,令历史的真相有机会露出曙光。
二、监察院的转型与国家人权委员会的设立
本人今日以监察院长被提名人至大院向各位委员报告,是民主宪政、责任政治的体现。本人在接受蔡总统提名担任院长职务后,深深感受到社会对于监察院及国家人权委员会的高度期待与重视,更深刻了解社会对于监察院定位和功能有许多不同的看法。
去年12月10日《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三读通过,标志着监察院即将转型、迈入崭新的阶段。接受总统托付,推动监察院转型、建立国家人权机构的重责大任,我感到非常荣幸,更感到战战兢兢。未来的监察院,不仅要继续发挥监察权救济人民权利、监督政府施政的职责,更必须完成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制度建立,发挥国家人权机构的功能,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如蒙大院通过提名,本人将全力推动以下工作:
(1)监察院必须超然、公正、效率行使职权,确实监督政府、伸张公平正义
依据宪法增修条文及监察法,监察院行使弹劾、纠举、纠正及审计权。弹劾权是对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所做的处置;纠举权则同样针对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所先行的停职或其他急速处分;而纠正权则是针对行政机关行政作为的问题,促其注意并检讨改进;近日来部分人士将纠正案与弊案混为一谈,这显示监察院职权未被社会大众普遍认识,徒增纷扰争议。因此,未来监察院,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沟通,让审议的过程更公开透明,接受全民监督。另一方面,更要强化监察委员行使职权的独立性、非党派性和公正性,让未来监察权的行使,更能受到社会的广泛信赖。
(2)设置并完善「国家人权委员会」的相关制度,监察院将不再只是消极的举错纠正,更要积极地保障并促进人权
从1948 年联合国颁布世界人权宣言,至今人权已成为全人类追求的普世价值,由国家设立保障人权的专责机构也已成为世界潮流。
2019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大院院会三读通过《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于监察院设置「国家人权委员会」。感谢大院的立法,让台湾的国家人权机构终于获得法定正式的组织地位,这不但是台湾落实「人权立国」的里程碑,也是监察院转型的起点。
国家人权机构象征着国家的「良心」,必需致力听见最细微的呼救声、为最脆弱的群体发声,落实宪法对人民权利的维护,促进及保障人权,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国家人权委员会」是衔接台湾与国际人权规范的重要桥梁,使台湾符合国际人权标准,落实国际人权公约。未来,我们将依据巴黎原则的精神,以宪法或法律保障「国家人权委员会」的独立性,提供人权的咨询、监测、受理申诉和教育,调查对人权的侵害及歧视,并建立指标监督政府施政是否符合人权标准。
「国家人权委员会」将整体性、系统性监督国内的人权状况,其目的并非立即严惩被调查机构或人员,而是要发掘制度与结构上的困难,参照国际人权标准与所掌握的事实证据,提供立法、行政等政府部门保障人权的咨询与建议。「国家人权委员会」也将积极推动人权教育,提升、强化各级公务机关人员的人权意识及人权保护机制,协助公务机关找出具有侵害人权疑虑之处,并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推动人权外交也是「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工作重点。过去由于威权统治以及遭受国际孤立,台湾长期与国际人权运动及组织脱节,未来「国家人权委员会」将积极与国际人权组织交流,并广邀各国的国家人权机构来台访问,让台湾与国际人权无缝接轨。
此外,身为坐过六年半黑牢的政治受难者,我始终坚信转型正义是台湾脱胎换骨很重要的历史工程。历史真相大白是公道的基础,如果没有历史真相、就没有真正的公平与和平,我们必须牢记受难者和家属的伤痛,诚实面对曾经侵害人权的国家暴力,以及创伤的历史真相,才能带领台湾真正走过黑暗,走向真正自由民主的未来。
(3)监察院长的自我期许与定位
作为监察院院长,首要为超出党派,以公正中立之地位,捍卫监察委员行使弹劾、纠举、纠正等职权,不受任何特权、外力、利益及个人利害关系的干涉。本人已向民主进步党申请注销党籍,退出所有政党职务和活动,全心投入人权保障和促进的工作,依法行使监察院长职权。
其次,身兼监察院长及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委,我有义务与监察委员、监察院及国家人权委员会一起凝聚共识,推动监察院改革转型、并履行国家的人权责任及义务。
更重要的是,废除监察院与考试院,是社会长期普遍存在的呼声,我也认同这个主张。最近朝野各政党已经逐渐形成废考监的宪改共识,相信各位委员会在宪改工程启动后,实现这个对人民的承诺。
我也会在修宪程序完成前,遵循大法官解释,依宪法妥善行使监察院长的职权,提升监察权的效能与公正性、保障人民救济的权利,同时也积极配合宪改工程,承担起制度转换、衔接的重责大任。
我期许自己能成功扮演最后一任监察院长的角色,在修宪通过之际,确保监察权能够顺利换轨、国家人权机构能够延续,而在宪改工程完成后,业务还在、同仁还在、监督还在,只有一生为人权奋斗的民主老兵,完成最后的任务,光荣离开。
三、清白自持,始终如一
监察院为台湾最高监察机关,职司端正官箴、澄清吏治,因此监察院成员的个人操守、历练、专业能力都必须受到社会大众的信任。我从政以来坦荡磊落,面对过无数严格检验,清白自持,始终如一。我在此必须强调,除了美丽岛事件的六年黑牢,我一生从未被司法判刑,更从来不曾遭到弹劾。
二十多年来,我历任国大代表、台北市社会局长、高雄市社会局长、劳委会主委、近十二年的高雄市长以及总统府秘书长等公职,我必须面对最严格的质疑、调查,接受最高标准的检验,我知道,心中有天堂的人,就不怕被钉在十字架上。
但是,近年来「资讯战」成为民主政治的崭新挑战,在媒体与网路充斥各种造谣抹黑与不实指控的讯息,造成社会严重撕裂、冲突对立、令台湾的民主自由蒙上阴影。而我个人也首当其冲,成为这种资讯战的打击标靶,例如前述将监察委员针对行政机关提出的纠正案混淆为弊案,甚至在网路的搜寻引擎上随意输入乱码,竟会出现影射我涉及弊案的连结,实在令人震惊、遗憾,台湾民主发展至今,不该以滥用言论自由及侵害人权的方式制造对立斗争。
各位委员。在争取自由民主、推动政治改革的路上,面对威权的压迫,我不曾恐惧退让;如今,面对铺天盖地的抹黑与攻讦,我也不会因此退缩。台湾的民主可以继续向前,不只是因为许多人无惧威胁的前仆后继,也是因为台湾人民对是非公道、对价值理念的坚持,相信各位委员都秉持相同的信念,一起为了台湾的民主自由、宪政与人权发展,时时刻刻警惕着这些今日若不维护,明天就可能会失去的珍贵价值,以合作化解对立,以沟通取代冲突,共同开创更美好的未来,期待台湾成为真正公平正义的国家。
我从十九岁开始,投入党外运动与人权工作,争取民主自由、捍卫人权尊严,在这条路上不曾计较个人得失,因为这段过程已经给了我丰富且充满意义的一生。
五十年来,我和许多人一起走过威权时代的黑暗,也共同创造并分享过台湾的荣耀,更一起见证了台湾民主转型的奇迹。然而,纵使台湾的民主自由,在众人多年的努力下,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巩固与深化,但我们不应停止追求更美好的社会、更有尊严的生活,因此,人权的保障与促进更显得重要。
最后,在我逐渐淡出政治的人生阶段,能有机会回到投入公共事务的初心,人权的领域,再为台湾尽一份心力,我感到十分荣幸,更令我确信,为人权奋斗是我一生使命。我必尽全力不负所托,以我的初心,用我的余生,守护台湾、维护人权,让台湾成为一个不仅民主自由,更落实人权价值的国家。
愿我们,同心协力,让台湾更加美好公平、没有恐惧、没有压迫,让人民更有幸福尊严。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