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陆资砸钱影响2020大选 行政院修法禁委托刊播+保留广告主资料
▲内政部长徐国勇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 。(图/记者张一中摄,下同)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避免陆资或外资影响总统大选,行政院会13日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增列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事业等媒体业者,「不得」接受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居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委托刊播」之竞选或罢免广告,其余广告部分,则是要求留存受委托刊播竞选或罢免广告之广告档案、所设定放送之观众及条件等完整纪录,并应保管四年否则开罚20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或该广告费2倍之罚锾。
九合一大选期间传出对岸透过各种方式影响我国选举,为了避免往后大选遭陆资干扰,行政院会13日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分别增列广告委托刊播的禁令。
内政部官员指出,在防杜假讯息及境外势力影响选举规范部分,这次修法特别参酌美国「诚实广告法草案」(Honest Ads Act)规范,定明大众传播媒体刊播竞选或罢免广告,除现行应载明刊播者姓名外,对于出资者及其相关资讯亦应一并公开,而为遏止外国势力介入我国选举、罢免活动,也增列大众传播媒体不得接受外、陆、港、澳人士及团体委托刊播广告,违反者将处新台币20万至1000万元,或该广告费2倍以下罚锾。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oka。
两草案皆定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数位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刊登或播送之竞选或罢免广告应载明刊播者、出资者及其他相关资讯,并授权中央选举委员会订定应遵行事项之办法,且该纪录自刊播竞选或罢免广告时起,应保管四年,违反者将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或该广告费2倍之罚锾。
草案也都新增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事业、提供数位通讯传播服务者、网际网路业者或其他媒体业者,刊播前条之竞选或罢免广告,应进行查证,「不得」接受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居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委托刊播」之竞选或罢免广告。
内政部官员强调,「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于完备选举罢免作业规范,以及维护选举、罢免活动公正及公平性,具有正面积极作用,如能顺利完成修法,最快第15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就能适用修正后的条文;草案将转立法院审议,行政院长赖清德则强调,此次修正是为强化防杜黑金、假讯息及境外势力介入选举、罢免活动,促进选举、罢免广告资讯公开透明,及改进选举作业,并使两部选罢法规范一致,对于维护选举、罢免活动公正及公平性,具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