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主掌监院?蔡总统请想想

陈菊盛传将接掌监察院 。(资料照)

总统秘书长陈菊宣布请辞,据报导,蔡英文总统将提名她为监察院长,同时兼任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此一人事案倘为真,现阶段将充满争议性,蔡总统允宜再慎重考虑

有此建议原因只有二:陈菊过去遭控的案件,部分还在监院调查,此刻是否适合担任监察院长?这几天总统府发生史上最严重的资讯外泄案,府方尚未有完整调查与说明,陈菊是否适合于此一时刻辞职?

先说第一个顾虑。过去几任监察院长,例如陈履安王作荣钱复王建煊、张博雅等,均无相关争议案件随身,总统提名后,社会也多无异议。但是陈菊的情况,与这几位均有不同,她从高雄市长至总统府秘书长,许多争议案件如影随形,高雄市议员陈丽娜等日前就质疑,陈菊还有庆富案、气爆案被监察院调查,如果去当监察院长,形同「让事主变公亲」。

马英九总统执政期间,提名第五届监察委员特命时任副总统的吴敦义担任监委提名审荐小组召集人,我有幸参与幕僚作业。当时审核推荐过程中,审荐小组对所有人选考核相当严格,不但不能有案件缠身,只要社会形象有争议,往往也不予考虑。监委都如此,何况更受瞩目的监察院长?

除了民代指出的庆富案、气爆案之外,陈菊担任总统府秘书长期间爆发的国安私烟案,监委也自动申请调查,但苦于调阅资料时被台北地检署「卡」住,以致调查尚无进度。陈菊自己都说过「如果有责任绝对不会逃避」,倘若未来监委调查她的相关责任,「陈院长」要如何利益回避?

再者,最近的总统府资安外泄案,府方并未否认外泄,只强调系遭「变造」。如果是外泄,不是内部纪律出现破口,或是如绿委指控是中共所为,无论哪一种,都是相当严重的事情,显然总统府的资讯安全出了问题。陈菊已担任总统府秘书长两年多,对此当然必须要负起责任,此时请辞升官,甚不适格。

国民党立委陈以信就呼吁,陈菊身为总统府最高幕僚长,不仅难辞其咎,更应亲自出面处理负责到底。特别是涉及此事的核心幕僚层级可能很高,总统府秘书长这时换人,只会让相关调查工作更难进行。试想,如果是马政府时代发生这样的事,当时的民进党立委会让总统府秘书长拍拍屁股走人吗?

更让人心惊的是,总统府才在去年度编列近千万元预算,打造「府区资安监控中心」,防止有心人士进行网路及资安刺探,不料仍遭骇客骇入,就连民进党立委王定宇都说「总统府都遭骇,台湾还有什么单位是安全的?」站在纳税人立场,这笔钱花到哪里去了?陈菊身为总统府幕僚长,更有必要为这笔预算的支出与成效,对外提出说明与检讨。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陈菊都不该此时走人,蔡总统允宜更加慎重思考。(作者为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英九基金会执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