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腾鹞/「罢韩」将造成宪政动乱?

韩国市长是在去年12月25日就任,距今未满1年。是以,现在提议罢免韩国瑜,并不符合《选罢法》所规定之罢免要件。(图/记者赖君欣摄)

林腾鹞东海大学法律学系退休教授

公民割草行动、We Care高雄团体发起罢免高雄市长韩国瑜连署活动后,台湾基进党1日宣布邀请罢韩团体与乐团政治评论家等筹办罢韩三部曲系列活动,这是典型党同伐异举措、浪费社会资源的政治操弄行为。

因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5条,公职人员就职未满1年者,不得罢免之规定,乃是要避免妨害当选公职人员推行公务,让公职人员有表现才能机会的时间规定。韩国瑜市长是在去年12月25日就任,距今未满1年。是以,现在提议罢免韩国瑜,并不符合《选罢法》所规定之罢免要件。

又韩国瑜市长在今年12月25日就职才会满1年,选举委员会依法才能受理罢免韩国瑜市长的提议案,而《选罢法》第79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收到罢免案提议后,应于25日内查对提议人名册,以删除不符合规定的提议人。即使选举委员会被迫日以继夜加班,赶在1月11日让罢免提议案成立,但因尚有60天征求罢免连署期限,且要有22万8140人连署,才能在罢免案宣告成立后20日起至60日内,行使罢免案之投票。此时早已逾越明年1月11日的总统大选期日,而如韩国瑜当选总统,罢免韩国瑜市长之提议也将失去意义

日前媒体投书:「韩柯大梦」会不会沦为「南柯一梦?」文中指出,绿营立委已准备在立法院下个会期提出《选罢法》修正草案,禁止非竞选原职连任者「带职参选」,说是绿营确保「延续本土政权」,要对韩国瑜与柯文哲展开的「双杀绝技」。这是滥用立法委员职权,败坏民主之恶行!不过,立法院的会期,通常在9月下旬开议,要在3个多月内,通过程序委员会、在立法院院会三读《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等修正案的难度非常高。

绿营立委在立法院下个会期,如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等修正草案,禁止非竞选原职连任者「带职参选」,将严重妨害人民之候选权,且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0条:「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继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曾设籍15年以上之选举人,年满40岁,得申请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之积极规定。

又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6条所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之消极规定精神来看,仅限制曾犯内乱外患罪、贪污罪、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之罪、经判刑确定者或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等,申请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绝无限制没有犯罪、没有被褫夺公权、没有受监护辅助宣告之人「带职参选」。

因此,民进党如为一党之私、一人之利,执意滥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乱整韩国瑜与柯文哲,必将酿成宪政动乱,成为全民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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