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空服罢工】林腾鹞/政府勿放任法人董事为害社会

林腾鹞东海大学法律学系退休教授

长荣航空罢工争议延烧,首席副总何庆生与工会对呛,直言公司「就是要这种威权才可以极权管理」!又长荣航空总经理孙嘉明在24日记者会,态度也非常强硬,除了宣布将招募空服员外,并表示公司绝对不可能让步,接受禁搭便车与劳工董事!这些资方代表的说法和语气充满了威权与独断,真不知长荣航空到底是属于谁的?

依公开资讯观测站108年5月公布之长荣航空公司董监事经理人及大股东持股明细表,显示长荣航空公司股权结构多由法人持有,如董事兼总经理的孙嘉明,即来自张荣发慈善基金会,持股仅占股权之0.28%,而首席副总何庆生仅持有361张股票,持股仅占股权之0.01%, 他们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极权管理」长荣航空公司呢?

长荣航空是「公」司,而不是「私」司!法律上之所以称「公」司,而不叫「私」司,乃是因为「公」司募集了社会资金,使用了社会的土地、劳力、原料、公共设施影响了社会环境。因此、它并不是少数私人的独有物。《公司法》去年修正时,增订第 1 条第2项,规定:「公司经营业务,应遵守法令及商业伦理规范,得采行增进公共利益之行为,以善尽其社会责任」,也就是在强调公司的社会义务与责任!

但我国公司治理的最大弊病,是透过法人董事,掌控董事会,指派公司副总及各阶层经理人人事、主宰财务及业务的经营。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对此就曾表示,法人董事的双重角色会有利益冲突的问题,要设法管理,但去年八月公布之《公司法》修正条文攸关强化公司治理的废除法人董事规定却未能通过,以致法人指派之董事,在治理公司上并不像自然人一样的要承担亏损,而利益冲突的道德风险,在现时无劳工董事参与的情形下,也难以排除!

又长荣航空打出法律战,委托律师到台北地院递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表示是否增设劳工董事是股东会职权,非长荣航空资方单方面可决定,认为这个诉求的罢工违法,并提出赔偿请求。这是一种法律的无知,也无视劳动部长许铭春,「设置劳工董事可作为罢工事项」之公开表示!

此次长荣航空罢工事件也充分显现,航空公司管理阶层自认为是独资企业的老板,而不知自己只是股东选出的公司代理人而已,他们并不把服员当作事业伙伴与资产。这是毫无企业民主经济民主理念的资本家嘴脸。因为工会诉求「开放空服员工会参与会员的人评会等惩处机制,并有发言及表决权」以及「开放劳工参与公司治理,提供经营必要资讯,增设劳工董事」等在代表企业民主指标的1976年德国《劳资共同决定法》,就已规定是天经地义的事了!而我国在2000年时,也已在国营事业设有劳工董事了!

今年华航机师及长荣航空空服员之罢工,严重影响劳资和谐、公众交通与经济的顺利进展!因此,政府不应再放任法人董事操持公司,且不单只是在国营事业设劳工董事,而应更进一步要求由社会取得资金的上市柜公司,都要设劳工董事,因劳工董事较独立董事更加利益切身,参与公司治理符合企业民主与经济民主的理念,对企业之经营也有正向帮助,且不会让「公」司像现在一样沦为法人董事的「私」司,为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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