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机师春节罢工 监委要求交通部、劳动部检讨
桃园市机师职业工会之华航分会与长荣分会,因劳资纠纷发动并取得合法罢工权,机师工会早在2017年10月12日就提出劳资争议调解,但今年农历新年期间发生华航机师罢工行动,监察院9日通过调查报告,要求交通部、劳动部检讨。
监委仉桂美表示,交通部对于机师工会与华航、长荣2家航空公司,因「保障飞安、改善过劳」等诉求多次劳资争议协商不成、酝酿罢工时,未即时以我国交通行政及交通事业主管机关立场介入,积极促进劳资双方自主协商,迫使工会在无法与资方实质有效协商情形下,选择于农历春节期间发动实际罢工,造成民生重大影响,请交通部检讨改进。
仉桂美强调,交通部明知其飞航监理之法规命令「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与法律位阶较高之「劳动基准法」在工作与休息时间等规定之竞合与矛盾却无积极协商与调整作为,致无法预控劳资争议风险与避免扩大。交通部如认民航运输业特殊产业性无法一体适用劳动基准法,应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立场提供专业意见,会同劳动部妥予研议并谋解决之道。
仉桂美指出,劳动部于资方以「职业工会不存在罢工权」、「调解期间不得为争议行为」等企图使对方之争议行为陷于不可能之主张时,未以主管机关专业即刻澄清并提醒资方,最终激化为实质罢工;又罢工期间,劳动部亦未发挥专业把关、协商润滑的角色,致劳资双方拉锯,持续影响消费者权益,历时7天、4次座谈会议始达成共识,请劳动部检讨改进。
仉桂美并补充,未来政府机关应以本案为例,建立对于国营、泛公股企业发生劳资争议时之处理惯例,俾利劳资双方进行平等、合理、有效的协商,以降低后续发动争议行为而影响公众生活之程度。
另华航机师罢工,由于事发突然且时值农历新年为国人出国旅游之高峰期,严重影响旅客权益,社会舆论及相关机关、团体迭有呼吁应建立罢工预告期之制度,但亦有持反对意见者,请行政院督促劳动部会同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通盘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