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昆锋、萧崇玮论文造假案 监委要求教部、科技部检讨

监委张武修下午举行记者会。(赵婉淳摄)

台大医院医学研究部主治医师陈昆锋与阳明大学生物药学研究所所长萧崇玮日前被认定论文抄袭,监委张武修调查后,发现台大与教育部处理此案明显延宕,凸显学术伦理品质的监督处理机制犹有不足,所提调查报告今天经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通过,要求行政院督同科技部与教育部检讨改进。

科技部去年初认定陈昆锋有10篇论文涉及造假,重惩停权10年,追回68万元经费,而其中5篇论文共同作者萧崇玮也遭认定违反学术伦理,停权5年,讨回32.5万元经费。意外牵扯出萧提报2篇造假论文用于升等,阳明大学今年7月决定撤销萧的教授资格。

监委张武修表示,台大与教育部于2016年底,先后接获检举陈昆锋团队违法学术伦理,台大隔年6月23日调查完毕并决定对10余名相关人员惩处,教育部则在2017年12月12日函复台大「已悉」,台大与教育部处理此案明显延宕,超过「学校查处于4个月内完成」与「教育部3个月初审及初审后1个月内复审」等规范的时程。

张武修说,若非科技部2017年再度接获检举,对同一当事人在学术伦理方面的要求与课责,跨机关单位间并无联系,即产生学术研究责任追究上的疏漏,加上科技部、教育部与台大的处分决定轻重有别,对于学术伦理品质之监督处理,实属不利。

张武修指出,虽然科技部与教育部均对「违反学术伦理」做出定义,并三令五申宣达,然而从此案不难发现,查处机关、学校以及当事人对于违反学术伦理的认知,仍有巨大落差。行政主管机关与学校查处结果有严重歧见或者发生争议时,尚无明快具体的解决做法;教育部官员接受监委询问时即坦言,前述情形确令舆情「延烧」。

2016年爆出台大前教授郭明良违反学术伦理案,时任台大校长杨泮池因该案不续任,张武修关切实际执行上,学术伦理的教育对象偏重学生与新进教师,约谈主管机关学校代表人员坦言,「正教授已无升等压力,有时真的不易推动」。张认为,资深教授或研究人员为研究合作关系中的「导师」(mentor)角色,政府应拿出对策。

陈昆锋自2011年至2017年获科技部补助至少4个研究计划,总核定经费高达5588万元,然而科技部仅追讨计划主持费68万元,审议处理对象仅限于研究计划团队人员,均未论及从事研究所涉及的软硬体费用与研究收益。

张武修提醒,研究者违反学术伦理所获的利益,倘若远高于被处罚的代价,是否已诱导投机心态?主管机关允宜严正改正目前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