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精神科通讯看诊需求大增 监委促卫福部通盘检讨

监察院外观。(本报资料照)

国人因精神疾患就诊人数逐年增加,近3年精神科就诊人数,由COVID-19疫情前2019年131万余人,至2021年已增加至145万余人,受到疫情影响,通讯咨商需求日增。监察院22日通过调查报告,促请卫福部通盘检视心理师执行通讯心理咨商业务之法规,并研议相关配套措施,以保障民众权益及维护专业执业品质。

调查报告指出,台湾这2年因为疫情严重影响心理咨商面谈服务,许多创伤处理、情绪问题与疗愈之路更加崎岖不平。国人因精神疾患就诊人数逐年增加,近3年精神科就诊人数,由COVID-19疫情前2019年131万余人,至2021年已增加至145万余人。

再据全民健康保险医疗统计于2020年度统计年报,因精神、行为和神经发展疾患之门、住诊(含急诊)就医人数统计高达288万余人,约人口数13%。

为因应咨商需求与通讯咨商呼声日增,卫福部于2019年底颁布「心理师执行通讯心理咨商业务核准作业参考原则」,欲开放医疗机构、心理治疗所或心理咨商所申请执行通讯心理咨商业务,然全国心理咨商所、心理治疗所在申请通讯心理咨商业务仍遭遇许多阻碍,直至2021年6月仅通过14件。

监委纪惠容、林郁容调查后发现,「心理师执行通讯心理咨商业务核准作业参考原则」采事先申请核准制,并要求心理师执行通讯咨商应与特定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契约,且限制通讯咨商之对象须年满18岁,也排除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脑部功能不全患者,这对心理师执业之专业判断与民众权益保障,引发重大影响与争议。

监察院6月22日通过调查报告,促请卫福部通盘检视心理师执行通讯心理咨商业务之法规,并研议相关配套措施,以保障民众权益及维护专业执业品质。

纪惠容、林郁容认为,现行心理师执行通讯心理咨商业务,卫福部以心理师法第10条后段「经事先报准者」之例外情形,采事先申请审核制,且心理师法亦未有关于通讯心理咨商之明文规定,易生适法性疑义。

此外,疫情改变人类原有生活模式,面对大量不确定因素,所产生之心理压力易使身心失衡、心理健康失调,照护需求因而大量增加。临床及咨商心理师人力之规画,应促其能在各场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通讯心理咨商为未来发展趋势,然台湾现有精神专科医师、临床及咨商心理师等专业人力养成与配置作业模式,在面临疫情快速变化而增加之需求,能否及时调整因应,不无疑虑。

调查报告也提及,卫福部允宜重新检视及规划国内心理健康服务量能,将疫情造成国人生活模式与心理卫生需求之影响纳入规划,积极评估协助发展通讯心理咨商方式,俾及时提供民众实际需要,以促进国人心理健康。

卫福部应符合司法院释字第443号解释揭示法律保留原则,涉及对人民自由权利之限制,应以法律或法律明确授权之命令为之,不宜以「核准作业参考原则」规范通讯咨商。卫福部允宜衡酌相关国际趋势与国际公约规定,就心理师执行通讯心理咨商业务相关规范,研议于心理师法具体明确规定,使受规范者得以预见,保障民众权益及维护专业执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