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对网路性骚扰防治有疑义 促请北市府、卫福部、政院检讨改进

监察院。(赵婉淳摄)

针对网路性骚扰等数位暴力防治,监委张菊芳、王幼玲、林国明提出调查报告,促请台北市政府、卫福部应落实执行对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公约的引用及法规检视,并请行政院应督导所属积极检讨改进。

近年来新兴媒体的蓬勃发展,根据行政院资料指出,2020年性骚扰防治法受理申诉调查结果「成立」,且发生场所在「虚拟环境-科技设备(如网际网路、手机简讯等)」计172件,较前2年呈增加趋势,居于所有场域的排行第2名。

监委表示,网路性骚扰等数位暴力影像对被害人的伤害,并不亚于传统性别暴力行为,且网路资料流通快速,如无法即时下架不法影(照)片并阻止转传,被害人极易受到二度伤害骚扰。

监委指出,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公约)」,已具有国内法律的效力,CEDAW公约及其一般性建议已具体指出,国家应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措施,鼓励媒体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台北市政府允应重新审视所处理的各类网路性骚扰案件,有无依法将CEDAW公约纳入考量引用,以落实推动CEDAW意旨

监委直指,卫福部未依CEDAW公约施行法第8条之规定,将性骚扰防治法纳入法规检视,允应落实改善,且网路性骚扰的认定解释、即时下架讯息、补救措施、裁处及法令完备等仍存有疑义,行政院应重新审视相关法令,并督导所属相关机关就网路性骚扰等数位暴力防治,积极研拟对策,以落实防治网路性骚扰及维护性别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