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野放流浪动物惹议 监院促新竹县政府检讨改进

监察院。(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委员田秋堇、林盛丰接受民众陈情发现,新竹县家畜疾病防治所对犬猫施以麻醉并在寒流来袭期间回置野外,导致犬只因失温冻死或因麻醉意识不清遭车辆辗压致死,另外对于重伤、重病或瘫痪等无法治愈收容或救援的动物,也未能紧急施予安乐死,让动物饱受痛苦折磨至死,监察院促新竹县政府检讨改进。

监委调查发现,新竹县家畜疾病防治所于110年1月4日回置野放「阿比」等4只收容犬只,当日新竹县气温虽为17.1度,惟4日后气温旋即下降至7.6度,故遭民众訾议。而中央气象局网站长期提供未来7日内气温预测,且回置野放收容动物未属急迫;该所宜修改其收容动物回置流程,确认回置日期及其7日内气温预报,并注意气温有无剧烈变化,杜绝争议。

调查报告指出,该所对于极度痛苦之收容动物紧急案件在人道安乐死的作业程序中,虽已由2阶段公告共14天以上,缩短为经所长同意的1阶段公告7天以上即可进行,但类似本案重伤颈椎断裂、极度痛苦又无法治疗之犬只,每多痛苦1天,皆有违动物福利、令人不舍。

田秋堇、林盛丰表示,陈情人指陈新竹县政府动保机关对所捕捉之犬猫施以麻醉并在寒流来袭期间回置野外,导致所回置犬只因失温冻死或因麻醉意识不清遭车辆辗压致死等情,经调查,虽未查有回置动物遭冻死、撞死情事,新竹县政府处置过程仍有瑕疵,部分缺失虽已逐年改善,惟处理程序允应更为周妥细致,并落实与民众及志工加强沟通,避免民众有所误解。

监委表示,野放回置收容动物及执行精准捕捉等业务虽为地方政府权责,但各县市执行的程序及品质迭遭民众及部分动保团体质疑与抗议,农委会仍宜审慎研议,制定基本相关执行程序、规范或原则,供地方政府据以遵循,避免有违反动物福利之事件发生,以杜绝争议。

此外,监委认为,各县市公立动物收容所因收容量能不足、超限爆容,每年回置野放之犬猫数量庞大,据监察院咨询学者专家表示,这些回置野放的犬猫和在地游荡犬及野外猫只合流,对于野生动物的犬杀、猫杀及疾病的传播事件频传,对野生动物族群潜在冲击极大,影响环境生态,农委会允应正视,参酌动物福利先进国家作法,速谋对策,订定回置应有之相关基本规定,妥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