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海新市镇进度落后 监委纠正行政院、内政部、新北市政府

淡海新市镇。(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淡海新市镇第2期发展区开发计划新北市政府接办事宜内政部及新北市政府立场迥异,就第2阶段环境影响评估作业相互推诿,导致计划执行进度严重落后,监察院7日通过监委陈小红等人的调查报告,纠正行政院、内政部、新北市政府。

陈小红、王美玉杨美铃章仁香、赵永清表示,新北市政府考量现有人力财务资源不足,要求内政部协助移拨予该府后续业务人力及新市镇公共建设基金、新市镇开发基金盈余抵费地等相关开发经费与资源,并坚持由内政部赓续办理环境影响评估作业及由中央先确定对于淡海新市镇后期发展区未来发展方向政策,始拟接办。

不过,内政部则称,未来行政院组织改造后,营建署新市镇建设组将被裁撤,因此无人力可移拨,另淡海新市镇第1期发展区之开发基金已无盈余;淡海新市镇第2期发展区第1开发区开发案之后续移由新北市政府主办,符合法令规定地方自治精神,且开发该区之重点设置产业专用区,该部非产业主管机关,新北市政府本身即有产业主管机关,如由新北市政府主导,规划将更符合需求。

监委表示,双方缺乏互信,就第2阶段环境影响评估作业相互推诿,复以淡海新市镇特定区计划之通盘检讨作业尚不确定,环境影响评估能否通过亦未明,人力、经费是否到位仍欠明朗,在在影响开发期程,致计划执行进度严重落后,显有怠失。

监委认为,淡海新市镇开发案严重落后,主要因素为政策推动方向调整考量迟疑不决,以及开发治理主体移转协商过程不顺,在政策推动方向调整考量方面,内政部前部长叶俊荣指示研议开发与不开发可能衍生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之后,未见该部分析开发与不开发之利弊得失研提政策推动方向调整方案陈报行政院。

监委表示,未见研议内政部与新北市政府应否提高协商层级、应否有整合协商平台、行政院是否应有机制业管专人负责协调,以争取时效任由内政部与新北市政府协调,因各持己见,开发治理主体移转事宜势将继续延宕,对具国家重大建设性质之开发案,内政部及新北市政府高层未妥适沟通,行政院未予闻问,未积极出面整合相关部会与新北市政府所面临之困境,致执行进度严重落后,难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