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把槟榔管理好 行政院、农委会被监院纠正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国际癌症研究总署民国92年宣布槟榔为第一级人类致癌物, 不过政府部门对槟榔并未做出妥适的禁制管理处理,监察院10日纠正行政院农委会监委建议,确实建立槟榔销售税资料以利卫生署后续研议「槟榔健康捐」相关事宜

▲行政院、农委会因为槟榔禁制管理不当,遭到监察院纠正。(图/东森新闻资料照片

老外眼中,嚼食槟榔以及满街槟榔西施,几乎已经成了最正港的「台湾味」,不过行政院以及农委会却因为槟榔遭到监察院纠正。监察院通过监委尹祚芊程仁宏杨美铃提案,10日公布纠正案。

纠正案文中指出,国民健康局资料显示,台湾约9成口腔癌患者有嚼槟榔习惯;另外,近10年台湾每年罹患口腔癌的人数增加2倍,每年约有5400名新诊断口腔癌个案,2300人因口腔癌死亡,是台湾男性罹患的主要癌症中,发生和死亡情形增加最快者,国人应重视嚼食槟榔带来的危害。监委在纠正案中提到,农委会是农政主管机关,对于国内槟榔栽种、产销未能及早介入管理,任由产销体系刺激消费市场槟榔需求,违规种植槟榔面积泛滥;原民会对于原住民嚼食槟榔行为,没有采取积极适当防制措施,甚至为了推广原住民族槟榔文化规划「原住民族槟榔转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原民会的计划与槟榔防制政策,扞格不入。原民会应该在兼顾原住民固有文化传统、维护族人健康,研议妥适槟榔防制措施并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