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转投资亏损领高薪 监院纠正行政院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公股事业屡传亏损,近两年不分公股转投资事业,亏损额度高达130亿台币,不过负责人仍然领取高薪监察院7日通过监委提案,纠正行政院未能有效监督

▲公股转投资企业负责人亏损仍领高薪,监院纠正行政院。(图/取自监察院网站

公股转投资事业单位负责人,常被诟病是政治酬庸,不论亏损都可坐领高薪。监委程仁宏表示,公股事业转投资具经营主导权事业负责人的月支薪酬,依行政院「公股管理督导小组会议决议,按企业规模、经营目标达成程度及经营绩效程度等评核指标,评定五类等级,并依各等区分待遇标准

虽然有待遇标准,不过这标准却缺乏公平性。程仁宏表示第一类(最高)董事长月支待遇上限为新台币 33万元,仅较第五类(最低)董事长月支待遇上限30万元,增加3万元,「未与事业经营良窳建立明显关联性,易存有事业经营发生重大亏损,负责人仍支领优渥报酬情事」。

程仁宏同时指出,经济部提供的书面资料,的确有部分转投资事业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当年度所支领的非固定收入总额超过固定收入总额,显然与行政院公股管理督导小组会议相关决议不合,经济部的作为欠妥适。基于公股股权应受全民必要监督的理念,行政院应研议对公股事业转投资具经营主导权事业的相关资讯,适度揭露。

由于财政部、经济部及交通部主管的公股事业转投资,近2年亏损逾新台币130亿元,行政院没能有效监督,监察院已通过监委程仁宏、黄武次、杨美铃提案、纠正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