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委会:台湾女性得多工作61天 才与男性同酬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劳委会1日表示,101年台湾女性平均薪资男性少16.6%,代表去年一整年,女性必须比男性多工作61天,才和男性总薪资相同。但相较100年两性薪资差距17.3%有进一步缩减,也比美、日、韩的差距还小。

此外,根据劳委会「101年雇用管理及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概况调查显示,事业单位对受雇者的薪资给付标准及调薪幅度有性别考量,分别从96年的18.4%、8.5%降至101年的9.6%、4.6%。

单从女性受雇者来看,「调薪幅度」遭不平等待遇的比率也从93年的9.5%降至101年4.5%。劳委会综规处认为,显示不论事业单位制度面或受雇者感受面,均呈现逐渐下降趋势,促进女性就业及排除障碍上,已渐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