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工不同酬?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51天 年薪才相同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23)指出,根据行政院主计总处调查显示,我国女性平均时薪296元,为男性344元之86%,两性薪资差距为14%,也就是说女性较男性需多工作51天,才能达到整年总薪资相同,因此公布110年2月20日为「同酬日」。

▲劳动部公布110年度男女同酬日。(图/劳动部提供)

劳动部表示,台湾的同酬日是依照行政院主计总处「受雇员工薪资调查」,以当年两性平均时薪差距计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数。依主计总处109年薪资统计初步结果,我国女性平均时薪296元,为男性344元之86%,两性薪资差距为14%,换言之,女性较男性需多工作51天(365日历天×14%≒51天)。

劳动部说,近10年来,台湾两性平均时薪差距由99年17.1%下降至109年14%,也就是说,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数由63天减少至51天,两性平均薪资差距缩减3.1个百分点及减少12天。

另外,劳动部也提到,历年来我国两性平均薪资差距相较美、日、韩等国为小,109年我国为14%,低于日本之31.9%(108年) 、韩国30.6%(108年)及美国17.7%。近10年来,各国薪资差距皆呈下降趋势,以韩国缩减7.8个百分点最大,日本缩减3.3个百分点,我国缩减3.1个百分点,美国缩减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