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工难同酬! 女生每小时平均少赚48元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1992年台湾女权团体开始倡议要制订「性别工作平等法」,之后拖到2001年年底才立法通过。法令宗旨是要保障两性工作权的平等,只是「性别工作平等法」实施到现在10年了,女性的平均时薪却比男性少了48元,这也表示女性要工作1年又65天,才能领到和男性工作1年一样的薪资

▲台湾女性除了在公家机关之外,权益都难以真正被保障。(图/新北市政府)

在台湾社会男女同工同酬是否真的难以实现,目前台湾女性的经常性薪资约为男性的96.79%,但平均时薪只有男性的82.4%,女性1个小时就比男性少赚48元,这也意味女性要工作1年又65天才领足男性去年工作1年的薪资。

另外女性在职场上碰到的难题,也包括婚后怀孕生子和打理家务,台湾女性参与职场的人数在25到29岁之间最多,然后随着年岁越高越来越低。台湾女性婚后重返职场的比例,不像美、日等国家的女性在40岁后会回升,显示就算小孩长大不用花太多时间照顾,台湾女性重返职场的人数也不多。

女性在升迁方面,担任民意代表公司主管经理人的比例有稍稍的增长,从10年前的1.55%升至2%。但也有人力银行调查指出,每2位育有小孩的女性上班族,就有1位因家庭或小孩放弃升迁。

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林宝芳谈到,女性在职场上仍会碰到许多怀孕歧视,虽然性平法明文规定产假8周、育婴留职停薪最多2年,除了公家机关较能保障女性权利外,一些雇主就摆脸色,女性就算想请也不敢请,最后只得选择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