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山地农场侵害原住民土地⋯年赚上千万 监委纠正行政院

监委瓦历斯.贝林高涌诚调查台大山地农场涉侵犯原住民土地权利案」。(图/记者杨亚璇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监察委员瓦历斯.贝林、高涌诚调查「台大山地农场涉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权利案」,台湾大学在58年申请拨用约一千多公顷土地,但原住民主张,是日时期的「高砂保留地」,内政部行政院草率同意将土地拨交该校使用;已严重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权利,监察院纠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内政部及国立台湾大学。瓦历斯.贝林指出,日本政府于1930年雾社事件后,1937年以教学研究试验名义,将位处雾社事件发生地域邻近地区原属「能高郡番界地」之「高砂族保留地」,即现今南投县仁爱乡台大山地农场约1,092公顷土地,圈划为「台北帝国大学」山地农场。瓦历斯.贝林表示,日治时期之「台北帝国大学」多未有实质使用,部分土地亦持续当地原住民等民众使用中;且台大于光复后对于原属「台北帝国大学」之上开「大学山地农场」土地,未获准留用而不具管理使用权,不过,原台湾省政府民政厅于47年至55年办理该省原住民保留地测量定界期间,而未依有关法令规定,将上开农场土地纳入测量,致使当地原住民于后续饱受讼累,甚至有夫妻遭判刑,确有违失。

瓦历斯.贝林提到,行政院及内政部忽视台大山地农场土地原属日治时期「能高郡番界地」之「高砂族保留地」,理应优先归由原住民族使用并登记为原住民保留地;未详查台大于34年间成立后,已先于38年间自台湾省政府拨交取得规模庞大之日治时期「东京帝国大学农学部附属台湾演习林」土地,而难认该校有再拨用本案农场土地之需求,却仍于58年间同意台湾大学无偿拨用,取得该农场土地管理使用权,该农场土地拨用迄今之使用率亦仅约6.87%,明显欠缺公地拨用之适法性正当性,亦有疏失。瓦历斯.贝林认为,台大取得土地后,先于65年至85间将农场部分土地委外种菜收取利益,招致当地原住民质疑「宁将原住民土地交付汉人种菜收取利益,却拒将土地返还原住民」;嗣又将农场部分土地用以培育菜苗对外销售,每年赚取上千万元收入,更于106年间发生育苗失误而赔偿1,484万余元巨款之疏失,有违该校山地农场设立宗旨,违失之咎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