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权 上千原乡汉人政院陈抗
台湾山地乡平地住民权利促进会今(14)日号召上千名在全台各乡镇原乡耕种的汉人农民到行政院陈情抗议。(游升俯摄)
基于国土保安、环境永续等理由,原民会近年对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提出多起诉讼,引发承租汉族农民恐慌,以为将强制收回耕作使用土地。台湾山地乡平地住民权利促进会今(14)日号召上千名在全台各乡镇原乡耕种的汉人农民到行政院陈情抗议,要求修法解编,让现行使用土地耕作者能无偿取得所有权。
平权会理事长吴天祐表示,去年有82岁老妇人在原住民保留地上搭建简易住宅,种植果树,被原住民举报,检察官便以违反《水土保持法》起诉,这位老妇人使用土地已经50年,居然因此被判刑3个月,水保法83年立法,85年即删除溯及既往条文,检察官以此起诉是严重违法。
吴天祐指出,近期又传出原民会依据「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发函限制汉人承租原保地,要收回土地分配给原住民使用,光台中和平区汉人土地被原住民申请登记所有权的就有3699笔;他说,原住民可以主张所有权是因为背后有9席原民立委撑腰,这不是司法问题、是政治问题,故他们到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来协商。
平权会提出四大诉求,包括让现耕使用或买卖取得原保地、林班地农民所有权能就地合法;由政院提案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第19条,赋予使用土地汉人所有权;个案除非政院核准才能法办,否则应撤回诉讼;并且,无论有无租约,农民保险及自然灾害补贴均应以使用土地自耕农为对象。
行政院由经济能源农业处长廖耀宗出面,带领内政部地政司及农委会水保局、林务局同仁与平权会代表协商,同意下班以前将诉求「一字不漏」上签给行政院长,平权会便再转往原民会陈情。
原民会土地管理处处长杜张梅庄于协商后澄清,原民会不会毫无缘由收回土地,有合法承租权、合法使用,即可继续使用,只有针对非法、侵占,或违反水保法等相关法令情节严重,影响国土保安、环境永续利用情况,才会走司法诉讼,但诉讼过程也都希望用合议方式,改正后即可继续使用。
杜张梅庄并指出,国民政府延续日治时代旧制订定原保地,其精神保障原住民生存发展,是原住民族最后的文化、经济及政治发展空间,故不适宜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