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乡公所收原住民保留地程序缺失 协调长达32年终同意赔偿原主

苗栗县南庄乡向天湖是赛夏族人世居之地。(谢明俊摄)

苗栗县南庄乡向天湖是赛夏族人世居之地。(谢明俊摄)

苗栗县南庄乡向天湖是赛夏族人世居之地,矮灵祭祭场也是属于原住民保留地范围。(谢明俊摄)

南庄向天湖停车场原本是朱姓赛夏族人使用土地。(风木基、罗重盛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南庄乡向天湖赛夏族矮灵祭祭场周边土地,至1991年改编成原住民保留地,南庄乡公所在改编前1年,将部分土地提前收回兴建成目前的向天湖停车场,并未依法补偿原使用的朱姓族人,朱不服争取权益长达32年,在南庄本地县议员杨文昌等争取下,原民会出面协调南庄乡公所同意补偿朱某,日前在原民会官员及杨文昌等在地民代村长见证下,双方签署补偿同意书,让朱姓族人争回应有权益。

南庄乡向天湖是苗栗县赛夏族的重要居地之一,据传,向天湖原本是矮黑族人居住地,赛夏族人由大霸尖山移居向天湖,占领矮黑族人居地,向天湖及周边土地才成为赛夏族人居地,后来赛夏族人为了向矮黑族众灵赎罪,才有矮灵祭典「巴斯达隘」的出现。

向天湖成为赛夏族人居地,主要范围包括向天湖周边,及东侧向天山等,国民政府迁台后成立山地保留地,将向天湖周边全部画入,1991年政府改编山地保留地为原住民保留地。南庄乡公所却在前1年,未经合法的公告程序,就直接收回其中部分土地,兴建成现今的向天湖停车场,成为乡公所的公共事业使用地。

当年南庄乡公所收回这块保留地时,也未提供朱姓原使用人地上物的拆迁补偿,朱某要求乡公所补偿,但始终未获乡公所同意,甚至后来因超过15年求偿年限,而不得再求偿,让朱某非常失望。

经过南庄在地泰雅族县议员杨文昌等多人多年奔走下,加上原民会官员全力协助,诉请监察院调查南庄乡公所收回土地程序,监察院以南庄乡公所的收回公告、使用及拆迁补偿都未依合法程序完成,对南庄乡公所提出纠正案。

再经过原民会官员及杨文昌等人居间协调多时后,南庄乡公所与朱某达成和解赔偿,9月12日双方在原民会官员、杨文昌、南庄乡代风志雄、潘志华、以及东河村长风木基等人的见证下,签下补偿同意书,让这椿土地不正义事件得以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