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保留地移交3900公顷 保障原民居住权

财政部。(图/记者陈韦帆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国产经管的国有非公用土地配合推动补办增划原住民保留地政策,自96年起至今,移交原民会完成增划编的原住民保留地1万2,165笔,面积3,930.93公顷,对安定原住民生计,保障原住民居住权利绩效显著。

国产署表示,依行政院96年1月12日核定「补办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实施计划规定,原住民于77年2月1日前即已使用其祖先遗留且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公有土地,可在100年12月31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乡(镇、市、区)公所申请增划编为原住民保留地,经公所勘查及审认后,循序函请公有土地管理机关同意,由原民会核转行政院核定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因各级民意机关及地方政府反映,原乡地区讯息传递不易,仍有许多族人未能于规定期限内提出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之申请,为落实保障原住民基本生计,受理期限规定,已属经常性业务

国产署进一步表示,对于原住民就该署经管的国有土地申请增划编为原住民保留地,基于国有土地管理机关立场,协助公所会勘确认申请人现有无使用土地事实,提供是否同意配合增划编意见给原民会,是行政院核定增划编为原住民保留地,即移交原民会接管。

国产署自96年起,迄今已移交原民会完成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面积达3,930.93公顷,其中花莲县2,631.74公顷,占全部移交面积67%。 为落实原住民族土地政策,国产署继续配合补办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作业,以安定原住民生计,保障原住民居住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