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新规:学生有吸毒行为,校方不能退学处分!

示意图。(图/CFP)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云南检察机关统计,省内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有80%左右都有是涉毒,吸毒与毒品犯罪有向校园蔓延的趋势,近期还拟定《云南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不能开除学籍,也不能歧视,应督促吸毒者戒毒。目前,中国各省学校并没有规定学校不能以吸毒为由来开除学生,云南省此次特别开出新例

据《都市时报》报导,云南省检察院表示,地方80%左右的未成年人案件都是由毒品引起,普洱市、德宏州地方检察机关办案时,都有发现毒品犯罪往校园蔓延的情况,其中学生以贩卖毒居多,以督促全面检查校园吸毒、贩毒的状况

中国2016年就流行俗称「冰毒」的新型毒品为迷幻药物,形成吸食是一种追求时尚风俗,还流传一句话「要想身材好,就用壶壶漂」,导致许多未成年人吸毒,同学圈沦为毒友圈。

据报导,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工作人员申蓉表示,昆明市在校学生涉毒的情况也逐渐增加,几乎都是吸食大麻,而海洛因、摇头丸甲基苯丙胺倒不常见,「学生大多还是是贩卖毒品为主。」

云南省近几年越来越多多学生吸毒,特别拟定《云南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当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应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并通知吸毒学生家长,且不得开除学籍与歧视,应加强教育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