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住民权益 移民署先设筹备处
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赶在16日三读通过时,民众党立委麦玉珍(左)冲向前与国民党立委陈玉珍(右)相互拥抱。(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赶在本会期末班车三读通过《新住民基本法》,明定应设置新住民事务专责中央三级行政机关,但碍于现行组织架构「署」级机关已额满,内政部移民署长钟景琨18日表示,将先成立「新住民权益保障筹备处」,并与行政院人事总处、主计总处研议如何调整组织。
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原本达成共识以《新住民权益保障法》为法案名称,并通过附带决议,内政部须在立法通过后1年内,成立专责一级单位「新住民司」,后来因民众党团不满被抹红,撤签协商结论,立法院会16日在蓝白联手下,最后通过《新住民基本法》,明订内政部应设置新住民事务专责中央三级行政机关。
移民署长钟景琨昨表示,目前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中,三级机关额度70个已额满,后续要跟行政院人事总处、主计总处研议,需要一点时间,现阶段会先成立「新住民权益保障筹备处」,处理厅舍寻觅、法制作业、调整组织员额等事项。
内政部长刘世芳则指出,筹备处不是只针对公务员,还必须编列经费,且移民署目前每年已有3亿元的新住民产业发展基金,会视情况用来照顾在台湾的新住民。
刘世芳说,新住民大多是因婚姻关系来台,政府盼他们能融入台湾生活,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在此之前,需要编列更多经费协助学习语言、生活适应等各方面。
刘世芳补充,未来在延揽国际人才上,譬如来台湾的留学生和移工,经劳动部、教育部辅导从蓝领变白领,等到一定时间后可以取得居留证、永久居留证甚至归化,会研议将此纳入《新住民基本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