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未保障拒绝迁村居民权益

政府2016年拟定在大林蒲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区」,该计划是真正启动大林蒲迁村主因。(高雄市都发局提供/林雅惠传真)

大林蒲迁村案正进行私有建物复查,不过复查申请单居民质疑、有强迫迁村之嫌,都发局虽澄清是前置作业,但高市府今年1月提出的大林蒲迁村计划草案,3月也开了说明会,审议团体却仍批评,现行制度无法尊重、保障「不想迁居民」的权益

高雄市都发局表示,私有建物复查作业是假设迁村的前置作业,由工务局工处承办,日后如果居民决议迁村,才有相关的补偿依据,并非要求居民一定迁村。

大林蒲迁村源自于蔡英文2016年竞选政见中的「5加2创新产业计划」,拟定在大林蒲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区」,目前仍有诸多争议未解,包括居民提出大林蒲补偿条件远不如桃园航空城、政府应先建后拆、增购土地每坪20万元计价不合理、政府兴建的安置住宅免费提供居民居住、换地建蔽率不足、当初一坪换一坪盖回原房型的承诺跳票、无房无地的居民要照顾等。

市长陈其迈曾强调,迁村计划说明会「开到满意为止」,但2018年曾协助大林蒲当地产出「民间版大林蒲愿景计划书」的台湾热吵民主协会认为,每次开会的资料事后应汇整公告,告诉居民哪些意见被采纳、哪些意见没有被采纳,原因为何;如果开会规则不改,市府变成「协助」角色责任外部化,最后只会使得不想迁的居民被边缘消音

协会强调,迁村意涵,应该是因为国家重大政策,不得已要求居民搬离家乡,政府应拿出足够正当性理由解决方案也应多元化;如果有10%的居民不管任何条件都不愿意迁村,那也应该设法保障这群人的选择,可惜迁村计划书草案未提及有何方法可让不愿意迁村的居民顺利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