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价购委托书 保障股东权益

征求人员向股东征求委托书时,只能交付公司当次股东会纪念品给股东,不得以给付金钱或其他利益为条件,征求委托书如违反规定,除了取得委托书之代理表决权不予计算外,违法业者或其人员,将会受金管会依证券交易法处以新台币24万元以上、480万元以下罚锾。

集保结算所稽核室经理陈子碇表示,配合金管会加强管理使用股东会委托书,集保结算所执行委托书征求查核作业一向秉持落实法令遵循,并保持查核中立性。另为导正委托书之使用,集保结算所已订定检举违法取得及使用委托书奖励办法,股东如有发现征求人员价购委托书,可检附录音、录影等具体事证提出检举,经查证属实且经金管会处分确定后,最高给予检举奖金新台币20万元,检举专线电话(02)2547-3733。

陈子碇强调,集保结算所多年来积极鼓励股东采电子投票,电子投票率逐年提高成效卓着,近期配合金管会推动发行公司采视讯方式召开股东会,股东可多元选择采视讯方式参与股东会,使股东行动主义更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