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狂卖!大同股价重摔 市场派提声明呼吁政府「拒绝违法董事会、保障股东权益」
大同因身陷经营权之争,近期股价低迷,昨天跟今天都跌停板,外资更是连续9个交易日卖超大同,针对大同股价跌不停,市场派罗得等3家投资公司今发表声明,请政府做主「拒绝违法董事会、保障股东权益」,强调大同6月30日股东会之乱,股东却无法获准自行召开股临会,股价跌不停,公司违法却是全体股东受害。
罗得、三雅和竞殿公司以大同股东身分指出,公司派在今年股东会违法乱纪,大同因此被证交所打入全额交割股,MSCI于8月中决定剔除大同成分股,昨天开盘大同就跌停锁死,收盘还委挂8765张卖出,经济部不准3%股东开股临会,无法终结大同之乱,让全体股东承受恶果。
1.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有为的政府机关可以依法直接准许3%股东召集开会,不必留待司法诉讼!
2. 金管会、经济部都认定大同公司109年6月30日股东会违法,不仅金管会依特别背信罪移送北检侦办;商业司司长李镁也于记者会公开宣示:第一,主管机关优先尊重其他股东有请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第二,大同公司目前仍有主导办理股东会的权利,如果现在立刻要求召开,可能会再次发生影响股东权益情形。
3. 经济部如要求股东依公司法第173条第1项规定,请求109年6月30日「违法就任而无效」之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无异是「请鬼提药单」,将「违法」董事会「变相」承认为「合法」?显然是行政权之自我投降与退让,唯有透过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之规定,使3%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才是解决本件争议的根本办法。
4. 我等立场如同主管机关,坚定认为大同公司109年6月30日股东会剔除53.32%股东权为违法不成立、无效,不愿配合大同公司重演上一届「靠诉讼拖过任期」的歹戏!
5. 请经济部勇于担当,直接准由3%股东召开股东会,就可合法终结大同公司109年6月30日违法股东会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