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东会争议2】市场派如何反制?公司法权威吁法院「定假处分」

新闻节目中心/综合报导

大同股东上周二(6/30)上演经营权争夺战,公司派找了三百多位黑衣人到场坐镇,「强行排除」市场派53.32%的表决权,斩获9席董事。接下来市场派要如何反制?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昨(7/7)日邀请参与2018年《公司法》修法的政大法律教授方嘉麟分析市场派是否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以及法律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公派能如何定息止争

方案一:市场派声请定暂时状态处分 派任临时管理

市场派能反制的手段并不多,方嘉麟指出,市场派可上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主张「公司派当选董事的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确认决议无效、自始不存在。

然而,「凡事司法都是慢的」,其实2017年大同公司才透过类似的经营权争夺手段,非法剔除市场派的候选人。后来高等法院虽然判市场派胜诉(本案最高法院判决尚未出炉),但等高院判决出来后,董事又要改选了,「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方嘉麟不满说道。

尽管如此,方嘉麟仍提醒,司法有提供保全程序,市场派可向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在法庭,市场派可跟法官说,虽然不确定股东会决议最后是否无效,但如果法官已经有50%以上的确信认为「股东会决议可能是无效的」,为了防止不可逆转的情势,法官可以「定暂时状态」,再让市场派声请临时管理人,找个人临时管理公司事务,直到法院认为真正有效的董事出现为止。

然而在诉讼实务上,法院在这类案子下假处分是相当罕见的,因此方嘉麟勉励承审法官:「我知道法官都很辛苦啦!但我鼓励你要追求公平正义,」法官不要因为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就不给假处分,在经营权的争夺里,时间就是金钱!否则当法院判决出炉时任期已届满,是毫无意义的!

▲ 公司法权威、政大法律教授方嘉麟,支持法院对大同公司派定暂时状态假处分,找临时管理人,给予市场派即时的救济。(图/行动法庭提供)

方案二:市场派自行召开股东会 但「股东名簿」难取得

除了打诉讼,方嘉麟指出,市场派自行召开股东会有两种情形:

第一是,向主管机关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选自己的董监事。第二是,依2018年《公司法》新修的规定,只要「股权」超过半数,都能自行召开股东会。

但依据历史经验,这两种作法操作起来未必容易,因为即使市场派拥有53.32%股权的「表决权」,但因为表决权中,其实有些来自委托书,所以市场派却未必拥有超过半数的「股权」。

此外,若市场派要自行召开股东会,除需要一至两个月的筹备期外,也需要「股东名簿」。然而大同以往都自办股务,换言之,股东名簿就在大同公司的手中,市场派实际上难以取得股东名簿。

方嘉麟讲到此处,不禁无奈笑说,这又是一番折腾!「回到《公司法》的设计,(市场派)要如何从大同手里将股东名簿要出来?」市场派若要获得有效的救济,在目前看来,并不是那么的容易。

▲ 大同公司以往都自办股东会,市场派难以取得股东名簿。(资料照/记者刘姵呈摄)

方案三:主管机关依职权令公司改选

既然打诉讼旷日费时,市场派自行召开股东会有难度。主持人苏位荣引用《公司法》第195条「主管机关得依职权限期令公司改选」,问方嘉麟此路是否可行?

方嘉麟回应,以往主管机关很少「限期令公司改选」,因为如果发生很明显的瑕疵,通常会由股东自己到法院声请撤销。因此在股东依法「得」撤销的事实下,主管机关可能会先「等」股东去法院声请撤销。

讲到此处,方嘉麟赞声「佩服」经济部长王美花,因为王部长曾说会「考虑」令大同重新召开股东会。然而,如果大同公司真的应主管机关要求,重新召开股东会,方嘉麟直言说,有点像是「请鬼抓药方」,毕竟大同公司已有不良记录在先,若再让公司派召开股东会,公司派是否又有其他的「奇思妙胆」出来?到时是否会「难以下台加收场?」

不过由主管机关下令限期改选,方嘉麟认为能提升法官裁定「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的意愿。因为法院在某种程度会尊重主管机关,当主管机关也表态认为股东会决议效力有问题,「法院比较有可能愿意做出假处分」,设临时管理人。

▲ 大同股东2019年抗议公司派董事失格。(资料照/记者陈韦帆摄)

修法建议:须从「源头」遏止违法诱因

大同股东会争议延烧至7月6日周一,投保中心表态将对林郭文艳提起「裁判解任诉讼」,依今年新修正通过的《投保法》第10条之1,只要「董事或监察人经法院裁判解任确定后」,三年内不能担任上市柜公司的董监事。

不过,方嘉麟提醒,台湾是盛行人头控制的国家,被解任者可以找「被控制」的家族亲友来当董事。

「我呼吁政府要将(董事)失格规定定的更严格!」方嘉麟指出,在国外立法例,当董事已被认定失格时,若仍控制人头经营公司,失格者本身就有刑事责任,而被控制的人头则民事责任加重。

借由大同案例,会发现市场派的救济手段大多缓不济急或很难用,因此仍须从「源头」遏止违法诱因。方嘉麟强调,「既然要遏止,就要打到他痛!」如果没有打到痛点,只是处罚锾,经营者就会觉得这只是遵法的必要成本,也没有维护到法律的尊严。

▲2019年,大同市场派抗议被剥夺股东权。(资料照/记者刘姵呈摄)

「法院不要让他们再次得逞!」方嘉麟吁法院定假处分

对于未来公司派和市场派将展开的法律战,方嘉麟呼吁承审法官,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不要坚持三级三审,如果案子会发生不可逆转的损失,甚至已经达到「选举舞弊」的程度,法官应该要裁定「定暂时状态假处分」、选任临时管理人。

方嘉麟分析说,大同公司之所以将本案定调为「私权纠纷」,就是因为能上法院解决,但法院就是一个字「慢」,只要拖过任期,或许之后还公司派还能寄出更高明的招数

公司派之所以用这种「非法」的方式剔除表决权,就是因为他们在2017年就非法剔除市场派的董事候选人,然后诉讼一拖就是三年,三年后他们依然安然无恙。

「法院不要让他们再次得逞!」方嘉麟忧心指出,若法院不祭出假处分,以后所有的公司面临经营权争夺,都会这样做!如此一来,法院不但没有定息止争,反而还提高公司经营者诱因,用这类手段巩固经营权,而不是拿业绩去说服股东投他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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