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董事会争议2】公司法「万年董事条款」成公司派违法诱因?

新闻节目中心/综合报导

大同经营权争夺有解了?8月12日经济部破天荒做出突破性解释,允许市场股东依《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召开股东临时会。台湾司法权威方嘉麟教授在法律节目《行动法庭》提醒经济部,主管机关既然认为大同公司已没资格开股东会,却又不依《公司法》第195条让林郭文艳下台,未来若公司派发出召集股东会通知,经济部能如何应对?

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昨(21)日邀请台湾公司法权威、政大法律系方嘉麟教授,分析经济部该如何为大同经营权僵局解套?《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是否足以终止公司派和市场派之间的斗争,或政府还需要哪些配套来化解大同经营权纷扰?

《公司法》第195条催生「万年董事」 公司派违法诱因

大同公司多年来弊案丛生,贱卖土地、股价狂泄,将近20年没发股息,股东会多次爆发争议,但公司经营权仍牢牢掌握在林郭文艳等公司派人士的手中。政大法律系教授方嘉麟分析指出,问题出在经济部对《公司法》第195条的解释。

《公司法》第195条规定,公司董事任期届满「不及改选」时,旧的董事当然「延任」到新董事上台。但是,经济部将「不及改选」解释为「不及『有效』改选」,当公司没有「有效的改选」,就没有新董事上台,旧董事就继续延任。

这个解释就是「公司派敢滥用主场优势的原因!」方嘉麟抨击,经济部的解释,使得公司派几乎有赢无输。因为改选的时候,若公司派胜了,就是完全胜利。但如果输了,就会主张「不及改选」,说改选程序有问题。然后依照《公司法》第195条和经济部解释,主张改选效力有问题,让旧的董事会继续延任,旧的董事会永远不用下台。

主持人苏位荣不禁惊呼,这不就是「万年董事」!

▲ 方嘉麟分析,《公司法》第195条产生「万年董事」的结果。(图/行动法庭提供)

方嘉麟教授进一步指出,经济部的解释,一来,提供「鼓励违法的诱因」,只要违法,旧董事会就可以不下台。二来,道德风险何其高?因为市场派会做各种挑战经营权的行动,会加速公司派做一些「不利于公司,但有利于自己、图谋私利的行动」。

《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未根绝大同董事会乱象

对于经济部商业许可市场派依据《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召开股东会,方嘉麟赞道「这样的解释,结果是好的。」但方嘉麟话峰一转,忧商业司的解释会「开启潘朵拉盒子」,产生其他的副作用

第一个副作用是,虽然允许市场派召开股东会,但是经济部无法阻止公司派开股东会,因为在经济部的解释中,既有的董事会仍在任,「把事情搞得非常复杂!」

第二个副作用是,经济部在新闻稿详载许多大同公司派的争议,其实经济部就是在主张,大同公司「现有的董事会已经失能了!」如果大同公司连自办股东会都失格,董事会还可以继续管理大同吗?

经济部因为担心大同公司再次重演2017年和2020年股东会的状况,没要求市场派依《公司法》第173条第1项,向董事会请求召开股东会,然而「你让她(林郭文艳)继续当董事,就是极重的道德风险!」方嘉麟痛斥。

▲ 方嘉麟指出,如果大同公司连自办股东会都失格,董事会还可以继续管理大同吗?(图/行动法庭提供)

经济部只想解决眼前的问题,却没有做其他的动作。方嘉麟强调,「经济部作为行政主管机关,应该马上不让她经营管理公司!」经济部应该马上行文法务部检察官投保会,请金管会法院声请指定临时管理人。

第三个副作用是,把「客观不能化为主观不能」,经济部在新闻稿表示,自己很难期待大同公司依法办理股务,并详列公司派诸多争议,但对于《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的「不能」,加上太多「主观的判断」。这种解释「其实有很多的副作用,她(李镁)没有办法解决」。经济部与其臆测公司派会在股东会做哪些事情,倒不如直接以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由,「请她下台」,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 方嘉麟指出,经济部依据《公司法》第195条让大同既有的董事会下台,能解决许多问题。(图/行动法庭提供)

方嘉麟进一步解释,其实经济部可以改变对《公司法》第195条的解释,只要主张旧的董事会任满下台,就能解决副作用的问题。

方嘉麟分析,只要既有的董事会任期届满,有改选事实,不论这个改选无效或有效,「旧的董事都应该要下台!」而不是让旧的董事主张「我做了无效的改选,所以我可以继续做。」

如此一来,经济部就能简单地处理经营权争夺的问题,按照上述作法解释,大同公司就能因为新的董事改选无效无法上台,而旧的董事则因为有改选事实,任满下台,「大同就没有董事会了」,之后再援引《公司法》第173条第4项,主张董事会依法「不能」开会,「『不能』就变得好简单!」

▲ 方嘉麟担忧,台湾因大同案,投资市场评鉴名次恐降低。(图/行动法庭提供)

大同案恐拖累投资市场评鉴 降低台湾名次

大同案在台湾闹得沸沸扬扬,主持人苏位荣最后问方嘉麟,大同经营权之争是否伤害台湾的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秩序呢?

方嘉麟表示,相较台积电和台电,大同市值不到台湾整体产业的1/1000,或许不会有太多影响,但「国际会如何看台湾资本市场?」

方嘉麟回忆,上次台湾发生黑衣人事件是「中石化案」,中石化全值不高,但那一年台湾的「亚洲治理评鉴」,就为了中石化案掉了两名

今年下半年将进行投资市场评鉴,方嘉麟认为,虽然不能笃定台湾会因为大同案掉名次,但在「公司治理评鉴」的项目中,「若我国资本市场评鉴不断下降,可以想见,我国资本市场不论是面对负责任的投资人,有获利潜能的公司,都是困难的。」

系列报导》

► 【大同董事会争议1】华映案「只是冰山一角?」律师忧还有案外案

节目完整内容》

热门推荐》

► 【大同股东会之战1】董事会闹双胞?小股东要向「僵尸」申请召开股东临时会?

► 【大同股东会之战2】市场派、公司派争斗恐无限循环?律师提解方

► 【大同股东会争议1】公司法权威:股东会「瑕疵不少」 董事变更登记难过关

► 【大同股东会争议2】市场派如何反制?公司法权威吁法院「定假处分

● 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