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上路前夕 大同公司2017年董监事改选决议遭撤销
▲老牌大同公司经营权之争,公司派与市场派打得火热。(图/翻摄Google Map)
百年老店大同公司自2017年5月董监事改选起,公司派、市场派便战火不断。大同公司于股东常会决议,改选新任董监事皆为公司派天下,市场派代表欣同投资顾问公司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案诉讼,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决议应予撤销。
大同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股东常会,会中针对董监事改选一案,决议董事长依旧为林蔚山,董事则包括林郭文艳、大同大学法人代表张益华,以及前法务部政务次长,现担任律师的陈守煌等一共9人,独立董事则由苏鹏飞、刘宗德、吴启铭3人取得。但此一决议结果,完全排除市场派股东,引来不满,提起诉讼。
决议前,欣同公司便质疑,根据历年董监事名单发现,3名独立董事至2011年初已是第3次提名,根本是「万年董事会」。另外,2011年通达案以及2016年大同公司转投资失利,造成大同高达20亿以上亏损,但早在2012年,投保中心便要求苏鹏飞、刘宗德代表大同公司对林蔚山案请求赔偿,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让林家「把公司当自家金库,恣意妄为」。
不过大同公司反驳,其现任独立董事刘宗翰在法学方面具有深厚学养,法界地位崇高,更不用谈对大同公司的熟悉度,种种对于董事会都有相当助益,而另一位独董陈守煌,为前法务部政务次长,于司法界的具有丰厚实务背景,可为董事会贡献专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