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公司最大!宏泰介入关系人董监改选遭重罚600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金管会才刚接管国宝人寿、幸福人寿两家公司后,今(13)日又因内稽内控缺失为由,重罚宏泰人寿600万元,为今年来单一寿险公司最高裁罚案。

由于主委曾铭宗强调,希望国宝及幸福人寿为使用公帑解决亏损的最后一次,相信剩下RBC(资本适足率)未达标准业者可以自救成功,目前RBC不足200%的业者包含宏泰人寿、朝阳人寿,也因此,金管会今日重罚宏泰人寿格外引发外界关注。

官员表示,去年11月进行一般业务检查时,不仅发现宏泰人寿当年股东会旺季时未能遵守保险法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支持公司利害关系人担任被投资金融机构监察人,同时,还存在关系人交易资讯有未充分揭露等作业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因此,罚锾600万元并予以3项纠正。

根据保险法第146条之一,保险业不得行使表决权支持其关系人或关系人之董事、监察人、职员担任被投资金融机构董事、监察人。

官员进一步指出,裁罚超过350万元的案件就必须送业务会报,且在开罚前,局内会先给业者陈述意见,正好程序流程完成,因此,选在今日进行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