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龙邦改选遭罚 国宝人寿:金管会不公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针对国宝人寿日前参与龙邦董监改选,金管会2日再做出惩处,除处180万元罚锾外,并要求撤换副总经理投资连干良及协理陈祥钦,而且5年不得回任。国宝人寿表示失望,强调4点声明,并无违反保险相关法令。同时认为金管会仅要求国宝人寿不得行使股东权利,却没有通盘要求全体保险公司,表示有失公平性

国宝人寿表示,保险法令并未禁止保险业因持有有价证券行使股东权利,国宝人寿出席被投资公司股东常会行使表决权,有关内部人员个人疏失行为,国宝将会另行处理,但外部的行使股东权利,属合法行为,公司行使股东权未违反保险法令。

同时,国宝人寿呛金管会要干涉保险业之权利行使,却只要求国宝人寿自行承诺不出席龙邦公司股东常会行使表决权,但事后严词指责国宝人寿违反承诺,显然忽视行政指导不具法律强制力之行为。

此外,国宝人寿表示,保险业因持有有价证券行使股东权利,并非资金运用,且国宝人寿出席龙邦股东会前,已依法对行使表决权之评估分析作业做成说明,并循内部程序进行用印审核,相关程序已符合法令及内控之规定,国宝人寿认为金管会裁罚所持之理由欠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