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美邦人寿洗钱防制有缺失 金管会祭出120万罚单

▲三商美邦人寿办理业务时,违反洗钱防制及保险法相关规定金管会今天开罚120万,并予以2项纠正。(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11)日公布最新裁罚案,三商美邦人寿办理保险业务,发现有违反洗钱防制法及保险法相关规定,依保险法处以罚锾120万元,并予以2项纠正。

金管会保险局表示,三商美邦办理业务时,出现4项缺失,首先是办理疑似洗钱或资恐交易监控作业,没有将预警案件与监控作业执行等项目,纳入相关内部作业规范,另针对经常以大额现金还款者,也没有检视评估交易目的合理性、留存验证纪录情形,因此违反相关法令规范。

再者,三商美邦人寿办理法人客户实质受益人辨识作业,没有确实取得法人客户股东资料的情形。保险局指出,这与防制洗钱办法第3条第7款第1目及保险业内控办法第5条第1项第13款规定不符。

第三为公司利用资料库办理姓名名称检核作业,对命中资料库名单待处理案件未及时清理,有不利控管客户风险,最后是公司在疑似洗钱态样的监控,对于符合预警标准的案件,未办理检视作业,皆有碍健全经营之虞

保险局指出,三商美邦人寿这项裁罚案,是依照保险法第171条之1第4项规定,处以罚锾计120万元,并依同法第149条第1项规定予以2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