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防制大考金融业被抓3大缺失 金管会提加强措施
我国参加亚太洗钱防制组织(APG)实地评鉴,16日正式初评结果出炉,评审团明确指出我国金融机构有3大缺失,包括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查核机制、实质受益人的认定、洗防法裁罚太轻。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19日)表示,正在召集金管会内部,拟出加强措施,定案后会对外报告,也会向APG报告。
APG这次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列出3大缺失,第一是我国OBU的查核机制有待深化;第二是,金融机构洗钱防制办法对实质受益人认定是持有公司股权25%以上,APG认为过高;第三就是洗钱犯罪裁判刑期偏轻、不具劝阻性。
针对OBU的查核机制,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OBU这样的虚拟境外金融中心,始终是大家都关注的一个项目,在KYC部份上会再进一步要求。金管会正在在召集各单位研议,特别是银行局,看有没有可以再加强的措施,定案后会跟外界报告,也会跟APG报告。
是否要再次清查一次所有OBU帐户?顾立雄说,这不只是单纯清查一次这么简单,而是后续要持续做好KYC工作,之前第一次清查是关掉许多静止户,虚拟境外金融中心产生的洗钱疑虑,始终被列为高风险区块,对这高风险区块当然要想办法再加强,APG认为OBU作为高风险,要做好高风险基础建立,甚至做好风险体检,这都是需要再加强。
此外,APG关注实质受益人认定,依照目前的「金融机构洗钱防制办法」,最终实质受益人的认定是持有公司股权25%以上。顾立雄认为,真正问题在单纯以股权比例做为实质受益人认定,不见得合乎APG对实质受益人的要求认定,金融业这块可以要求以真正实质受益人作为认定标准,不是单纯以多少股权来认定,不一定股权未达到25%就不是真正实质受益人,而会采真正的实质受益人认定。
APG也认为我国洗钱防制的裁罚太轻。顾立雄表示,洗钱防制法涉及到金融业跟非金融业,洗钱防制法最高罚金已经拉高到1000万,但其中金融业部分,以后金融相关业法,例如:银行法、保险法、证交法等,都会提高最高罚金额度,以银行法来说,行政院提到立法院版本是从1000万拉高到5000万。会再跟法务部研议,特别就金融业部分,不采一体适用洗防法,因为洗防法额度最高只有1000万,但银行法修法后罚金最高额度会比洗防法高,像银行资本额这么大,产生洗钱风险,已经纳入银行法内稽内控,根据银行法相关规定,可以用违反内稽内控处罚到较高罚金,而不一定要采用洗防法规范。
►洗钱防制大考初评结果出炉 评审团指出我国OBU缺失
【一次搞懂亚太洗钱防制评鉴】
Q:亚太洗钱防制组织(APG)是什么?A:「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sia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简称APG)于1997年2月成立,为亚太地区防制洗钱犯罪的多边机制,目前有40余个会员。我国于1997年加入该组织,是创始会员国之一。APG的成立目的,是要促进及确保亚太区域各国的法律、监管及执行措施,尽可能符合FATF制定的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相关标准。根据会员规则,一旦成为APG的会员,即须遵守「同侪互相审查机制」,借由该审查机制,各成员国间得以公正地审查彼此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措施对于FATF标准的遵循程度。
Q:APG评鉴结果怎么区分?A:评鉴结果可分为「一般追踪名单」,或是「加强追踪名单」。在加强追踪期间,如果有追踪成效不彰,将转入「审查名单」进行更强化的追踪观察;如再未有进展,将有相应的制裁。转入「审查名单」或是「制裁名单」,对于该国的金融活动将有严重影响。
Q:目前我国被列入哪个名单?A:台湾在1997年以创始会员国身分加入APG,2007年曾列为「一般追踪名单」,但2011年因追踪结果不佳,落入「加强追踪名单」,2016年底更因欠缺资恐法,一度将被列为全球重大缺失,洗钱防制绩效在近几年掉到谷底,政府紧急提出行动方案寻求缓颊,APG这次才给予「补考」机会。
Q:APG评审团怎么组成?评审制度为何?A:评审团以会员国代表组成,以这次来台评鉴团来说,评鉴委员共9人,分别来自美国、南韩、印尼、巴基斯坦、泰国、埃及等国。过去APG评审团多以7人一组负责拷问,这次来台评审多达9人,阵仗非常大。而这次评鉴受评内容高达11个受评项目,只要在5个项目终拿到「相当有效」以上的分数,就能被列入「一般追踪名单」。
Q:若这次评鉴结果不佳,对我国有何影响?A:这次评鉴攸关台湾可否再回到「一般追踪名单」,若再被列入「加强追踪名单」,我国在国际上的资金汇出入大受影响,金融机构在海外的业务也会限缩、对于国人赴海外投资遭受严格审查等不利结果,甚至大幅贬落台湾的国际声誉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