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五度延长接管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金管会31日宣布,延长接管国华人寿至104年4月30日止,并续委托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安定基金)担任接管人,为第五度延长接管期。

金管会表示,为维护保户权益,稳定金融市场,安定基金已于102年3月30日完成国华人寿除保留资产、保留负债以外的一切资产、负债及营业概括让与移转交割,不过仍有以接管人身分持续就国华人寿未列入标售范围的保留资产、保留负债依规划办理相关评估及处理,以及续行处理包括概括让与及承受合约所载相关声明、保证、承诺及其他规范事项的必要,因此,金管会依保险法规定,对国华人寿接管处分自102年8月4日起延长至104年4月30日止。

国华人寿于98年11月由金管会宣布交由安定基金担任接管人,期间历经2次公开标售流标台湾金控合并失败,并于101年11月由全球人寿以安定基金赔付883.68亿元得标,创政府最高赔付金额

金管会说,接管期间国华人寿原有股东会董事监察人或类似机构职权依保险法规定应予停止,相关职权由接管人行使

金管会强调,此次延长接管为进行后续清理事宜的必要程序,并参照金融重建基金处理接管问题银行案例以利接管人了结后续接管事务,于接管期间续行处理国华人寿保留资产、负债及诉讼等相关接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