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抽检18家金融机构 强化防洗钱机制

金管会要求18家金融机构,查核2016年的洗钱防制风险评估计划。(示意图路透社

记者戴瑞瑶综合报导

为配合即将上路的洗钱防制法,金管会挑选10家银行与8家保险公司,要求在6月底前洽公正第三人,查核2016年的洗钱防制风险评估与计划,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给金管会。

修正后的洗钱防制法将于6月28日上路,金管会日前也特别订定「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草案,包括银行、证券业保险业都在范围内。草案中明订,民众若一次买悠游卡或爱金卡电子票证超过50张,必须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若存入超过金额50万以上现金,就必须申报并提出合理说明,也要求各银行年底前针对所有国外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客户进行身分验证。

在保险业部分,草案中则明订,包括一次缴费50万元以上后短期内就有保单借款、解约的情况,或是透过不同银行分多笔缴保费、保费不是来自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缴款等情况,就必须立刻通报保险局也正拟定,要求所有保险公司针对海外OIU(国际保险业务)客户做身分验证。

为了让金融机构确实做好洗钱防制相关的内控措施,金管会根据资产营业规模,挑选10家银行做抽检,包括彰银、台银、兆丰华南中信合库、一银、富邦国泰世华;另有8家保险业也被选中,包括国寿中寿南山新光、富邦、三商美邦台寿全球等。

这18家公司必须于6月底前由公正第三人,例如会计师法律顾问,查核2016年洗钱防制风险评估与计划,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给金管会。希望借由金融机构的「自我检查」来确认自身或洗钱防制办法的缺失,而若第三人提出缺失,金管会也会视其纠正情况,不一定会立刻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