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业者称投报率30% 金管会:恐涉有刑法「重利罪」

▲P2P业者吹嘘投报率,金管会要查。(图/资料照)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金管会28日表示,日前陆续接获民众检举,网路借贷平台宣称高报酬、低成本、低风险资讯,吸引民众进行借贷或投资,更有业者声称投资报酬率高达30.15%,金管会表示,此举恐有违法之虞,近期金管会将请业者做说明。

金管会指出,近期出现提供网路借贷平台的业者,引发各界关注,而目前也陆续接获民众检举,表示网路借贷平台宣称高报酬吸引民众借贷、投资,其中更有业者宣称投资报酬率达30.15%,借款利率合理换算高于法定最高周年利率,非一般人于正常状况下所能或所愿负荷,恐怕涉有刑法「重利罪」。

此外,民众也向金管会检举,平台业者和贷与人约定,可领取高额利息,期满时返还本金还保证有固定利润收益;金管会表示,不论借贷契约成立与否,事先收取贷与人出借款项,且贷与人数都处于可随时增加的状态等,可能涉及银行法的「吸收存款」,依此可能涉及刑事3至10年。

最后,金管会也提醒,业者若以高报酬、低成本、低风险等资讯,吸引民众投资,可能涉有公平交易法「广告不实」行为;另也提醒民众,从事借贷或投资相关行为前,应审慎查询交易的真实性,以免自身权益遭受损害,若发现经营的业者有确实不法事证,金管会将依法办理,如涉及刑事责任者,将依法移送检调单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