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房兵遭炉具炸伤 求国赔败诉
海军168舰队何姓伙房兵在基地厨房烧水洗地,因气爆受伤,他向海军司令部请求国赔521万余元,但台北地院认为何男未依标准流程点火,才是事故原因,遂判他败诉。(本报资料照片)
海军168舰队2018年间进驻苏澳军港海军中正基地,何姓伙房兵在用餐时间过后,打算烧水清洗厨房地板,却在点燃炉具时不慎引发气爆,他遭受大面积烧伤。何提告请求国赔521万余元,但台北地院审理认为,炉具没瑕疵,何未依标准流程操作才是事故主因,判他败诉,海军免赔,可上诉。
何提告主张,他2018年9月24日晚间在基地厨房使用炉具煮热水,欲用来清洗地上的油渍,却因炉具未妥善设置且疏于管理,导致他点火时爆炸,他脸、颈、手脚受有2至3度的烧伤,面积达36%,故向海军司令部求偿医疗费用、劳动力减损及精神慰抚金等共521万5600元。
海军司令部抗辩,168舰队在2018年9月11日至12月29日进驻期间,炉具均无任何事故发生,使用状况良好,现场还贴有标准作业流程的详细说明,基地也会对新进人员实施教育训练,管理没有瑕疵。
海军司令部指出,何未依《食勤作业暨装备安全管理规范》告知厨房督伙干部到场督导,擅自于非炊煮时间使用炉具,点火前没先确认室内有无瓦斯气味,也未照标准程序点火,才导致危安事故,不能请求国赔。
法官审理认为,海军的食勤作业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点火前应先嗅察室内有无瓦斯臭气,打开炉具瓦斯开关时应同时点火,再慢慢调整火力,不可先开炉具。案发当天下午,何就因操作错误造成回火,被督导干部纠正,晚上又在非炊煮时间未受长官指示,擅自使用炉具,且未先确认瓦斯有无外泄,才引发气爆。
法官指出,案发后瓦斯行人员立刻前往现场检测,设备状况均正常,没有瓦斯外泄的问题,也可重新点火,另外依照瓦斯行的送货纪录,更换瓦斯时都会实施检查,无从认定炉具设置有瑕疵或管理疏失,与气爆欠缺因果关系,何不得请求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