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张淑晶遭名医闺密求偿百万 胜诉确定免赔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知名恶女房东张淑晶,与昔日闺密板桥知名卢姓眼科院长翻脸后,双方间闹出多起官司。其中女医师起诉,主张张淑晶在2012年6月间,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她借款100万元,但之后却未还钱。一审女医师败诉,案经上诉,高院20日二审宣判,仍判决女医师败诉,全案确定,张淑晶不用赔偿。

▲张淑晶。(《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张淑晶本案虽然胜诉确定,但两人间最少有5件官司,张淑晶胜少败多,高等法院本月15日才逆转改判张淑晶败诉,该起逆转案件张淑晶要赔偿200万元,目前仍未确定。

本案因张淑晶与女医师间,因为购买房屋炒作股票,双方间有多次金钱往来。两人闹翻后,女医师主张,张淑晶在2012年6月间,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她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1年后清偿,她因此在6月19日将该款项汇至张淑晶银行帐户中。但到期后张淑晶却以经济状况欠佳、股票遭套牢为由,推托拒不还款,之后更否认她汇入之款项为借款,所以起诉求偿。

一审法院判决女医师败诉,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仍认定女医师举证不足,因此20日驳回女医师上诉,张淑晶胜诉确定,不用还款。

另外张淑晶4年前派遣公司廖姓员工套房装潢工地安装冷气室外机铁架,但却未提供任何防坠设备,员工不慎踩破雨遮从2楼摔死。最高法院15日认定张淑晶犯下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刑5月定谳。这部分死者家属也起诉求偿473万余元,一审判决张淑晶成立的公司须赔偿270万元,其中的183万余元为张淑晶、合伙人、公司连带赔偿,目前上诉二审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