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咬又打!凌虐女友2岁女儿 基隆男子判刑10月定谳

基隆男子凌虐女友的二岁女儿,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基隆李姓男子2019年4月间,当时的女友因上班的关系,将2岁多的女儿交给李男照顾。但李男却在2周内以各种方式女童凌虐,导致女童脸上咬痕腹部瘀伤,甚至小肠有多处浆膜撕裂伤。最高法院审理后,依照「成年人故意伤害儿童罪」,将李男判刑10月定谳。

判决指出,李男与女童的母亲交往,在2019年4月底,同居于基隆市安乐基金一路租屋处中,女童母亲因为上班的关系,将2岁多的女儿托给李男照顾。但李男受托照顾女童一个多礼拜,就开始凌虐女童。

女童母亲发现,自当年5月8日起到22日止,李男以不详之方式伤害女童,导致女童受有脸部咬痕及瘀伤、腹内出血、腹部大片瘀伤、右下腹部延伸至鼠蹊部大片瘀伤与血肿、小肠逾10处急性肠子浆膜撕裂伤及全身多处瘀青挫伤等伤害。女童母亲一直到带着女儿出门访友时,才发现女童竟被自己的枕边人虐打,气得报警处理。李男被捕后,检方依照「成年人故意伤害儿童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将李男判刑,李男提出与女童母亲10万元和解的和解书,上诉第二审请求轻判。但二审高等法院调查时,传讯女童母亲,她证称:「和解书是里男私底下拿来给我签名的,被告并无给付10万元给我。」另外李男也未提出确有履行和解条件之给付证明高院戳破李男和解的谎言

但高院也认为,李男一开始否认犯行,到了高院审理时才坦承犯案,显然颇有悔意。另外也审酌他受当时女友所托照顾女童,本应悉心呵护照料,讵料竟以不详之方法伤害女童,致女童受有伤害,女童就此所受之痛楚及痛苦甚钜,李男行为恶性重大;但又审酌李男于侦查、原审时虽饰词狡辩否认犯行,却于二审审理时尚能坦承犯行之犯后态度,高院将他改判有期徒刑10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31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