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火案二审,辜仲谅刑期加重 中信金:支持上诉

辜仲谅红火案,二审重判九年八个月、罚金一亿五千万元。(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中信金前董事长辜仲谅「红火案」二审判决出炉,刑期、罚则都再加重,对此,中信金表示,依据公司曾进行的内部调查,红火公司为中信金特殊目的公司(SPV),红火公司出售结构债获利10亿元也归中信金控所有,公司并未受到任何损失,且这几位同仁也没有任何所得,公司支持同仁上诉,相信司法终将还他们一个公道

对此,辜仲谅律师团晚间也发出声明指出,对于高等法院认定辜仲谅操纵股价、背信,感到遗憾。

律师团强调,红火公司就是中国信托的特殊目的公司(SPV),绝对不是所谓私人金库,辜仲谅也绝对没有从红火公司拿过一毛钱。中国信托也没有因为结构债的交易有任何损害,辜仲谅也绝对没有操纵股价的行为,律师团也将继续提起上诉,替辜仲谅争取清白到底。

此外,辜仲谅律师团对于第二审法院就辜仲谅被检察官起诉的非常规交易、内线交易、洗钱等部分,维持第一审无罪判决,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