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小手狂殴虐死2岁童 硕士男判刑7年半定谳

高雄高姓男子以爱的小手虐死2岁男童,今遭判刑7年半定谳。(图/取自维基百科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市拥有硕士学历的男子高至成(33岁),2014年7月间受黄姓女网友托付,照顾她2岁的儿子,但高男不耐男童哭闹,竟以「爱的小手」痛殴男童,导致男童送医昏迷,隔天即因颅内出血不治身亡。最高法院审理后,2日依伤害儿童致死罪,将高男重判7年6月定谳。

判决指出,家住高雄市三民区的高男,2014年间在网路上认识新北市黄姓女子。高男见黄女单亲、育有1子又处于失业状态,多次向黄女表示协助她在高雄找到工作,且高男的母亲领有保母证照,他自己又曾经短暂帮人带过小孩,黄女因此决定携子南下高雄定居,并在当年7月2日,将2岁的儿子交给高男,24小时照顾。

案发于7月8日,高男因不耐男童哭闹,最后情绪失控,竟持「爱的小手」任意挥打男童头部身体,将男童打到全身是伤,当天下午,男童伤重昏迷,倒地抽搐。高男紧急将男童送医,但男童隔天仍因颅内出血,不治身亡。经过法医解剖后,发现男童受有头左后枕颞部、左、右胸部与左大腿、左上背部等多处瘀伤,致命点因颅腔左侧撞击,导致硬脑膜下腔出血、蜘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脑挫伤,引发神经性休克死亡。检方对高男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高男仅坦承用「爱的小手」挥打男童,还辩称男童头部的伤势应该是他自行跌倒造成的,他描述,当天下午男童在客厅坐小马桶时,他离开去拿东西,听到「碰」一声,回到客厅就看到男童左边头部着地侧身躺在地上,身体严重抽筋,才会通知救护车前来救治。另外高男也赔偿420万元给与男童母亲,达成和解。

一二审法院最后均认定高男犯下「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刑7年6月。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高男仅因男童哭闹不休,于情绪失控下方持「爱的小手」挥打男童;而虽然男童身体多处受伤,但致命伤势仅头颅左侧一处,并无特别针对男童头部加以施暴,并高男于当日下午发现男童倒地抽搐后,之即报警送医,足认高男并无杀人故意,仅成立「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因此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