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前董座澳门输光8千万 辩「违反公序良俗」不还债

科技董座赌场借了台币8千万元全部输光,事后却说赌债「违反公序良俗」,不想还债。(图/非本案当事人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身家超过3亿元的上市公司「全新光电科技」前董事长曾坤诚,前年到澳门豪赌2天,输光约新台币8000万元,事后积欠6300多万赌债没还就落跑回台湾,赌场跨海提告要求偿还,他却主张「赌债有悖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赌债应属无效。但士林地院审理认为,要尊重澳门地区法律,判决曾坤诚须还钱。

判决书指出,曾坤诚2012年12月间到澳门赌博,向「新濠博亚公司」所属的赌场申请2000万港币(约新台币8000万)的信用贷款,并「赊帐」换取等值筹码狂赌,没想到2天内全部输光,没钱还债就落跑躲回台湾。去年1月7日结算后,赌场发现曾还有约1622万港币(约新台币6365万)借款没还,于是跨海提告讨债,并且要求按照年息18%计算利息

但曾坤诚主张,向赌场借款本质上属于赌债,「违反我国公序良俗,依民法规定应属无效」,还指控赌场利用他已经赌输巨额赌资企图豪赌翻本心理,一再扩大他的信用借款额度,欠缺信贷业务应有的谨慎、理智以及正直态度,违反职业操守。

法官审理后认为,赌博在澳门是合法行为,新濠博亚公司也是合法经营赌场,因此应该尊重澳门地区的法律秩序,曾坤诚的借款行为应受到澳门法律规范双方借贷契约有效。另外,当时曾坤诚担任全新光电公司董事长,和其家属名下股份价值高达3亿3000多万台币,财力雄厚,赌场借款给他并未有失谨慎,最后判决曾坤诚应偿还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