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误触行动上网 可以免付费
行政院消保处今年上半年统计,智慧型手机申诉案就有103件,「出现预期外的高额费用」高达18.4%。消费者申诉最主要都是因为第一次使用智慧型手机,不了解智慧型手机行动上网功能,误触上网键,造成帐单暴增。因此,NCC已经在七月在定型化契约范本中增订「甲方(电信业者)须经乙方(消费者)同意后,始得开通行动上网服务」的规范,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申请行动网路的误触的消费者,就可以不用付费。
NCC表示,新增规范主要为了保障误触行动上网的消费者,电信业者也会配合在消费者达到一定上网金额时的简讯提醒。但是如果消费者有使用,却以未开通行动上网为理由,而且既不申请又拒绝付费,这种恶意的消费者,业者就可以迳行关闭上网功能。
另外还有部分超商或店家提供Wi-Fi免费上网,因网路讯号弱,被电信业者较强的行动上网讯号取代,在不知情状况下消费者产生高额费用,也在给予保障的范围。消保处也请NCC加强要求电信业者,在销售时应加强功能及收费方式的说明义务,并于消费者行动上网达到一定金额时以简讯告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