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支付第二箭!财政部:漏报额2万元以下可免罚
▲财政部为鼓励商家导入行动支付,不仅祭出1%优惠税率,也放宽漏报裁罚标准。(图/记者洪圣壹摄)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日前立委指出,现在台湾行动支付使用率低迷是因为行动支付装置须花费设备成本与开立发票缴税。财政部于1月端出牛肉政策「小规模营业人导入行动支付适用租税优惠作业规范」,只要小规模营业人导入行动支付装置就可享约3年的租税优惠,从申请核准当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按1%税率查定课征营业税,免用统一发票。而财政部2月也宣告裁罚违章倍数表,未来若商家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并符合一定条件者,只要漏报所得额在2万元以下可免罚。
行政院长赖清德于去年11月宣示,2025年台湾「行动支付」普及率要达9成。日前国民党立委曾铭宗也表示,台湾地下经济占GDP约3成,若透过电子支付加以管理,预计营业税的税收可增加1,000亿元,他建议财政部效仿韩国,只要是导入电子支付系统的店家,就可享6年内免被查帐、还有抵税优惠。对此财政部长许虞哲回应,目前韩国已经取消了抵税优惠,但台湾与韩国情况仍有所不同,至于查帐部分,确实有打算提出「更具体的方案」,即为3年租税优惠。
目前财政部的「小规模营业人导入行动支付适用租税优惠作业规范」,主要为3年的租税优惠。其规范指出,若符合适用条件之实体商店小规模营业人,自申请核准当季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稽征机关按1%税率查定课征营业税,免用统一发票,申请期间为今年1月中至2020年12月31日。
过去若营利事业未申报、短漏报所得额超过1万元,或是委托会计师签证的案件后发现短报超过2万元者,都会遭处罚缓。不过,依照财政部预告的未来裁罚倍数,若营利事业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收取的金额占全年整体营业收入5%以上;或是该电子帐户付款的进货净额占全年进货净额的5%以上,所漏税额在2万元以下都可免予处罚,且独资合伙事业同样适用。▼行动支付示意图。(图/记者洪圣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