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4千万财产 二线三星警官陈信安挨罚380万

漏报4千万财产中阶警官陈信安罚380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警察局户口科两线三星警官陈信安,被查出98年任交通大队综合组长期间申报财产,漏报将近4000万元,法务部认定他故意隐匿财产,情节重大,廉政署依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重罚380万元;这也是该法从82年上路,创下19年来裁罚金额最高的纪录

据了解,现年47岁的陈信安为人海派,爱投资交友,与政商界交情匪浅,92年曾驾百万名车,酒驾撞进民宅,当时酒测值高达0.49,被依公共危险罪函送法办,2年前担任交通大队中队长时,再因酒驾被记过调职。98年陈信安任职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综合组长时,因该职务主管职,必须向政风单位申报财产,月薪不到10万的他,却被查出漏报股票债权3500万以及200多万现金,将近4000万的巨款

根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12条规定,「故意隐匿财产为不实之申报者,处新台币400万元以下罚锾」,法务部因此认定陈信安隐匿财产「情节极为重大」,裁罚380万,这也是创19年来裁罚金额最高纪录。

陈信安坦承隐匿漏报财产,称债权部分都是私下透过集资借贷给其他朋友呆帐,因为朋友都是商场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没有申报,现在他临时请假2天,希望能尽快处理罚金,否则恐遭到强制扣薪。(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