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小手打死1岁童 男判囚7年半
拥有硕士学位的高姓男子,4年前受女网友委托照顾她1岁多的男童,因男童哭闹,高竟以「爱的小手」拍打其头部致死,最高法院认为,高男虽无杀人故意,但他持器械拍打幼童头部构成伤害致死罪,考量他与死者母亲和解,2日将他判囚7年半确定。
从事网拍工作的33岁高男,2014年7月间受黄女委托全日照顾她未满2岁的幼童,但因幼童哭闹不休,他一时情绪失控,竟以「爱的小手」猛力挥打幼童的头部及身体,造成头部及胸部、左大腿等处瘀伤,倒地抽搐,送医不治。检方依伤害致死罪将高男起诉。
高辩称使用「爱的小手」与幼童头部伤势无关,并指幼童疑似自己跌倒受伤,但法医解剖认定伤与「爱的小手」吻合,历审不采信高的辩词,考量他与死者母亲以420万元达成和解,依加重伤害致死罪将他判刑7年半。
高男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定解剖报告并无违误,考量幼童头部发育尚未完全且特别脆弱,高以器械施以重力拍打构成伤害致死罪,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