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小手」打头!害2岁男童枉死 恶男还扯是跌倒的

男童惨遭爱的小手打死。(图/示意图,与本文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姓男子2014年受托照顾2岁的黄姓男童,但因孩子哭闹,他一时情绪失控,竟然拿「爱的小手」任意挥打男童头部身体,导致头部、胸、大腿有多处瘀伤,送医昏迷,最后引发神经性休克死亡。案发后高男和男童母亲达成民事和解,已赔偿420 万元,近日高雄地检署依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4个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高男承认持「爱的小手」挥打甲童,但矢口否认伤害致死犯,辩称「本来要打手而已,但是他闪躲,所以打到胸部、背部等处,不确定有无打到头部」,还说头部伤势应该是自己跌倒造成的,因为当天下午男童在客厅坐在小马桶上,他离开去拿东西,听到「碰」一声,回到客厅就看到男童左边头部着地侧身躺在地上,身体抽筋的很严重。

不过,法官从瘀伤的伤痕扣案「爱的小手」外型比对结果发现,爱的小手因掌面有一与棒杆相接的半圆丘状塑胶突起,以该掌面挥打男童时,足以同时留下印痕,而根据法医解剖、鉴定结果,男童头部、身体伤痕也发现有棒杆的印痕,足以认定都是「爱的小手」造成的。

判决书指出,男童因遭高男任意挥打头部及身体各处,造成头部、右胸部、左大腿、左上背部都有瘀伤,同天下午倒地抽搐,送医急救时已呈现昏迷状态隔天因硬脑膜下腔出血、蜘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脑挫伤,引发神经性休克死亡。

法官审酌高男受男童母亲所托,自愿全天24小时照顾孩子,却仅因幼儿一时哭闹,竟致情绪失控,故意伤害致死,兼衡男童母亲难以原谅,高男也未能完全坦承犯行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已给付和解金420 万元,虽无从回复男童生命,但仍足见愿尽力赔偿,衡酌一切情状,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