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治疗师强拉6岁女童的手摸自己下体 判囚3年定谳
王姓语言治疗师强拉6岁女童的手摸自己下体,最高法院判囚3年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3年前王姓语言治疗师帮一名6岁女童进行治疗时,强拉女童手抚摸他的下体,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但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他坦承犯行且与女童母亲以40万元达成民事和解,改判刑3年,王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王郁森在复健科诊所担任语言治疗师,被害女童因语言发展迟缓由王负责为其进行语言治疗,2019年8月14日下午4点多,王男在复健科诊所诊疗室内,先以右手强拉她左手腕使其左手触摸自己阴茎,后来女童将左手抽回,他又再次强拉她左手触摸自己阴茎。
高院二审审酌王男明知被害人是未满7岁之幼童,且因语言发展迟缓前往就诊,竟为满足己身性欲,利用替女童治疗而独处之机会,趁其年幼且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在诊间内以徒手强拉她手部触摸下体生殖器,侵害幼女之性自主权及身心健全发展。
高院考量王男在二审审理时终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与被害人及其母以40万元达成民事和解,并已给付完毕,判处有期徒刑3年,王男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