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友出气虐死人又弃尸山林 义气男判刑18年定谳
▲高姓男子虐杀人后,还弃尸山林任其尸体遭野狗啃食,判刑18年定谳。此为示意图。(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市男子高庭江,因为替友人出气,将22岁的刘姓男子绑走,并以电击棒、铝棒痛殴凌虐刘男长达18小时致死,最后弃尸于龙潭乳姑山区草丛。高男犯案后逃亡遭通缉,一审重判无期徒刑,二审则改判18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3日驳回上诉,维持有期徒刑18年定谳。
判决指出,高男(30岁)与友人许家玮(36岁)熟识,许男在2016年8月间,遭另一名友人刘姓男子诬赖,指称许男偷走钻表、现金,价值超过200万元,并找人痛殴许男。许男不满存心报复,找了高男前来协助,2016年8月21日深夜间以买毒为名约出刘男,随即将刘男押到山区。
为了躲避行踪,许男一行人又改躲藏在汽车旅馆中,而过程中,2人不断持电击棒、铝棒凌虐刘男,时间长达18小时,刘男曾多次哀求,但2人均不理会。直到住房时间到了,2人将奄奄一息的刘男抬上车,车开到一半才发现刘男已气绝身亡,2人遂将尸体弃尸在龙潭乳姑山区,各自逃逸。许男两天后因良心不安到警局自首,高男则逃亡遭发布通缉。
许男涉案部分,最高法院2018年5月间依照杀人、妨害自由等罪,判处20年有期徒刑定谳。高男事后遭逮,但他被捕后否认犯罪,多方狡辩。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高男虐杀刘男,犯案后弃尸,任其尸体遭蠹虫啃食,恶性重大、严重危害治安;再加上他曾因杀人罪判刑14年定谳,2015年才获得假释,假释仅1年又犯案,因此重判无期徒刑。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改认定高男在汽车旅馆内只是看管刘男,并未动手虐打;虽然高男有杀人的间接故意,但一审量刑仍过重,因此二审改判有期徒刑18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