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指甲烙铁毒虐2岁男童 刘金龙判死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新店区2岁男童王昊因不见容于生母同居男友刘金龙,去年遭刘男托付周建辉等3名友人殴打、烧红铁钉脚底、拔指甲凌虐,并注射海洛因死亡;台北地方法院27日判处刘金龙死刑,周建辉无期徒刑,两人均褫夺公权终身;另2名被控虐童的许冠雄判刑13年、郑盛峰14年。

过去社会一些受人瞩目的虐童致死案,因施虐者犯的是伤害致死罪,最重只判无期徒刑;本案因被告对男童施打一级毒品合议庭法官改依触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重判被告死刑。被害男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聆听完判决后,哽咽地感谢法官还她们公道,希望男童的牺牲能换来儿少改革,未来每次开庭她都会到庭。

根据法院判决书,有多项毒品前科的刘金龙与女友女方的2岁儿子同住;刘男因为看男童不顺眼,去(100)年10月间,以买糖果为由将小孩带到友人住处,并对女友谎称「小孩在保母家」。刘男以毒品交换照顾费,还暗示周建辉、许冠雄、郑盛峰3人,只要男童哭闹就可以凌虐殴打。

以毒品交换照顾费,若男童哭闹就可以凌虐殴打

刘男与周男3人从10月11日到11月1日,为阻止男童哭闹,轮流以烧红铁钉烫男童脚底、以铁锤鼻梁四肢尖嘴钳拔指甲等,还轮流强灌男童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造成男童昏迷后死亡;医生在男童体内验出毒品含量过高,生前中毒性休克,到院前已死亡。

今年1月,检方起诉时指出,刘嫌等人因为毫无悔意,请求量处极重之刑,另外嫌犯周建辉与郑盛峰两人,则从重量刑,而坦承犯案许冠英则因涉案情节较轻,且确有悔意,被求处适当之刑。男童家属仍感到非常气愤,男童的姑姑认为4人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应该要全部处死刑,才能平息愤怒。

审判长孙正华痛斥被告手段凶残、视人命草芥,以各种惨绝人寰的方式伤害被害人,男童死时脸部瘀青肿胀、手指残破、皮肉裂开,与生前相较简直判若两人,实难想像被害人生前如何承受这种连成人都难以忍受的残害。

合议庭法官认为,必须对刘金龙量处最高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科罚金新台币5万元;周建辉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许冠雄13年、郑盛峰14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