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20万元包庇墓园违建就地合法 高市前殡葬处课长判刑6年半

高雄市前殡葬处课长收贿,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市政府殡葬管理处前课长胡燕鹏,涉嫌收受「玫瑰园墓园业者贿赂120万元,被检方依《贪污治条例罪》提起公诉,一审重判11年,上诉二审后,因缴回犯罪所得120万元,获减轻刑期为6年半。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6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胡男从2012年7月23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止,担任高雄市政府殡葬管理处殡葬礼仪课课长,负责审核民众私设公墓骨灰存放、火化等殡葬设施。而辖区大寮区「玫瑰园墓园」业者万宗芳2016年7月20日遭检举违规设置坟墓、纳骨塔,胡男遂指示科员前往勘查,发现确实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范

但胡男明知《殡葬管理条例》于2002年公布施行之前、就已存在的宗教团体所属公墓设施,依法可以继续使用,胡男竟指导万女佯装成宗教所属墓园,并以假文件申请,胡男再于审核时「放水」核准

2016年8月16日核发公文当天,万女向胡男表示「要感谢你一下」,胡男答「看你的意思」,万女遂于墓园门口交付装有120万元的纸袋。但墓园再遭民众检举,殡葬处才在2017年9月撤销许可检廉单位查办,揪出胡男贪污恶行,提起公诉。

一审将胡男重判有期徒刑11年、万女判刑2年。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考量胡男于二审期间缴回犯罪所得120万元,因此予以改判有期徒刑6年6月、褫夺公权4年,万女维持原刑度。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6日驳回上诉定谳。